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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集团举办环保信用专题讲座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12-15 预览量:650

   从12月1日起,《江苏省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该法在对企业环境行为评定及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了企业环保信用动态管理程序。为刻认识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给企业带来的变化和影响,12月11日下午,索普集团邀请省环厅法规处龚志军处长,为集团领导、九部一室及分厂全体中层干部、部分环保管理人员近200人带来了一场生动的环保信用讲座。

   讲座中,龚志军处长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当前的环保势,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功能和必要性,特别是新的《环保法》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社会信档案后,对企业的环保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环保信用的建设也将成为企业核心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该办法进一步明确,把企业环保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供金、商、证监等40个部门在信贷、税收、上市等方面的应用。其中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评价周为一年,其评价指标主要污染防治类指标、环境管理类指标、社会影响类指标321项组,100分为基准分,不达标准倒扣分,增加鼓励性指标作为加分项。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分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5个等级。具体而言,评为绿色等级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新建项目需要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时,优先调剂使用储备的排总量指标;优先办理上市、融资等环保审核事项等鼓励性措施。但如评为黑色等级,企业将接受一系列惩戒性措施,如依法不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暂停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不予办理上市、融资等环保审核事项;加大监督性监测、监察频次等。同时,建立企业环保信用级的“修复”与“降级”机制,并作为对各种环保信用等级企业的激励与奖惩手段,使企业保信用评价效能进一步放大。值得一提的是,在实施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中,创造地引进了修复机制。如果红色或黑色企业能切实花大气力整改到位,在企业申请修复的前提,保部门根据动态管理程序,及时为企业“变色”,上升评级的档次,使企业通过修复机制,变更高、更好的等级企业。

   胡宗贵总经理作培训动员,要求全体员工要认真宣传贯彻,要与企的实际特点相结合,明确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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