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生态环境部有关公众参与要求,现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码头及二氧化碳趸船泊位优化功能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码头及二氧化碳趸船泊位优化功能整合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长岗索普集团二氧化碳趸船泊位
建设内容:利用原有设备设施铺设管道,将硫酸及液碱发放功能转移至二氧化碳趸船泊位进行发放,即二氧化碳趸船泊位新增硫酸和液碱货种。泊位改造内容为:总管碰头和泊位管道铺设、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应急设施改造等。改造后,趸船码头仅新增吞吐货种,码头性质不变仍为液体化工码头,总吞吐量不变,全厂码头吞吐货种及吞吐量均不变。2023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扩建的通知》(交水发【2023】18号),重点推进四类改扩建项目,本项目符合其(二):码头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类项目。通过改造装卸工艺设备和相应基础设施,实现通用、多用途等非专业化码头向专业化集装箱、干散货、客运码头等的转变,以及不同货类码头之间的转变或功能扩展。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长岗
联系人: 杨工
电话:17768665775
邮箱:894891946@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大数据产业园A-9幢808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5-88288929
邮 箱:151910606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进行初步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则、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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