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新材料32%碱船运服务招标文件
为做好索普新材料32%碱船运服务招标,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邀标,诚邀具有实力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概述:
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签定合同的依据。运输任务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运输单位。中标人需与招标人签订正式运输合同。
二、任务概况:
(一)承运货物:32%碱。
(二)装货地址:港龙码头
(三)卸货地址:汉光码头(江苏汉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四)期限:2024年4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能及时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五)投标人从事危险品船舶运输年限不低于5年;
(六)需提供近两年内相同业绩证明一份,如合同、协议等。
特别说明:上述资质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凡在投标时不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材料或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与我公司正在直接合作相同项目的投标人可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四、船舶运输要求
(一)中标人须根据我公司运输计划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装卸两港管理要求的适装船舶,要安全、及时的完成我公司指定的运输任务。
(二)货物装载前,中标方应确保船舱干净、干燥、无异味并符合商检干舱要求。装货结束起航前应将预计到达卸货港时间、装货数量告知收货方(收货方联系电话由招标方指定部门提供)。
(三)船舶装货数量以发货码头船舶商检数量为准,卸货数量以卸货所在地商检数量为准,两者数量相差不得超过0.3%,如装卸两港商检数量相差超过0.3%,超出部分中标人需按我公司32%碱当期销售价格赔偿。
(四)货物质量以发货所在地留样及货物接收所在地检验结果为准,中标方必须配合收货方做好取样分析和留样封存。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32%碱质量异常,导致收货方退货、索赔等,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因货物数量、质量差异发生疑议而未能解决的,招标方视具体情况可暂停中标方的运输。对于招标方认为有问题的船只,招标方有权出面申请由公安机关介入进行调查。
(六)中标人在承运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装卸两港有关管理规定,如违反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七)中标人负责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承担在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中标人运输的货物完好无损送交目的地后,必须将签收证明回传我公司。
(九)延滞费及其他费用:
1.船舶按抵港起到装卸货完止两地装卸各为72小时。
2.如因招标方原因,船舶到港未能及时安排装卸超过72小时的,江船以5000元/天计、海船以10000元/天计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延滞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费)。三天后招标方仍未安排装货,中标方有权调船安排其他业务,并可要求招标方对造成货物落空而赔偿中标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如因中标方原因,船期未能及时到港超过72小时的,江船以5000元/天计、海船以10000元/天计向招标方支付延滞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费)。如果三天后中标方仍无法安排船期到港,招标方有权调其他船只装货,并要求中标方造成货物无法运输而赔偿招标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4.如中标方所确定的船舶未能及时到港装货,中标方必须找替代船来完成所定航次。如果未能及时安排,造成收货方停产等事故,中标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5.因地震、强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大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船期迟延,中标方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中标方须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招标方。
五、船舶运输安全环保要求
(一)投标人对运输过程的安全环保负有主体责任,承担运输的船舶及配备人员的从业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承担运输的船舶所配备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对船舶运输前、运输过程和运输后进行全过程安全环保检查与监控,确保船舶及安全环保设施完好,船舶检验符合要求。
(三)投标人要对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环保事故风险,制定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要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所管理的交通运输设施进行安全环保监管,定期对所管理的船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四)投标人要对运输船舶位置、航行轨迹、航行实时情况等运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便于突发情况的快速应急救援。
(五)投标人使用的交通运输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装卸所在地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装置。
(六)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船舶及所配备的人员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装卸两港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属地现场管理。
(七)投标人须承担在装卸所在地从事运输装卸作业相关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投标人对装卸所在地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均应负责及时维修或更换,与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八)投标人要按照装卸所在地部门的要求做好环保管控,在运输过程中防止泄漏等情况发生。如果发生泄漏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按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汇报,及时向投标人通报。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区域外发生与招标人运输装卸作业相关的生产及安全事故后,投标人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招标人通报,同时要积极组织对事故的抢险工作。
(十)对涉及与招标人装卸运输作业有关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的,由投标人与第三方协商解决,但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投标人应将相关协商与解决结果及时通报给招标人。
六、投标及运输要求:
(一)本次招标按照运输路程招标,具体路线为:
见附表。
(二)要求:承运方必须安全、及时的完成相关运输任务,并承担在运输途中因各类原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招标人将按《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
七、投标顺序:
投标人根据招标书要求,拿出运输方案,作好预算表,制作成投标文件一份,必须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于2024年4月7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及其资料用文件袋封口后并加盖骑缝章,将投标书送达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办公室。开标时间2024年4月7日14:00。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的补充通知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的作用,与本招标文件同等生效。
八、招标方式
(一)、本次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形式,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与招标方签订书面合同。
(二)、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与分包。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运输完成,核对无误且收到运输发票入账后次月进行支付。
十、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
(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四)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十一、中标方式:
评标按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
(一)中标方式为:在满足我公司运输要求的基础上,最低报价中标。
(二)投标人中标后,一周内我公司与中标人签定正式的运输合同。合同签定后,若中标人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参与我公司的任何业务。
A、无法按照我公司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
B、连续一个月内发生3次或一季度累计达5次投诉的;
(三)为防止合同未到期而因故终止,竞标人的投标结果将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位,以作为下一顺位中标人替补的依据(按顺序依次征询竞标人是否同意依第一中标人的价格承运,若有竞标人同意,则替补为正式承运商,以此类推,直到有竞标人愿意在剩余的合同期内与我司签定运输合同为止)。
(四)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如出现多家符合招标要求的中标候选人价格相同,要求多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总价低的单位中标。
(五)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本标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中标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联系人:束文 联系电话:15716101636
技术联系人:赵东风 联系电话:15262906579
地址: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索普新材料5号门)
送货地址报价单
序号 | 产品 | 危化品种类 | 运输地址 | 月运输量 | 报价(元/吨) |
1 | 32%碱 | 第八类 | 汉光码头(江苏汉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约1500吨 |
特别提醒:①上述运输数量和装货时间仅为预估,实际运输数量和装货时间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要提前了解好装卸两港对船舶的管理要求,如中标后所提供的承运船舶不符合装卸两港管理要求,造成船期延误、无法装卸等,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我公司的全部损失;
附件: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试行)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业绩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考评管理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考评流程
供应商考评流程
工作流程 | 工作内容简述 | 责任部门 |
| 根据招标、询价结果挑选出目标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相关资质 | 商务部 |
根据目标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对其提供的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 商务部 | |
如有需要,采购部门可组织相关部门对目标供应商审核 | 商务部、使用部门、生产部、安环部、监察部 | |
对于需要送样的标的物,联系供应商送样,质检化验合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 商务部 | |
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给出检验结论 (项目材料送检由工程部负责牵头) | 生产部、安环部 | |
对于需要试供的,进行三次试供,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与使用情况等跟踪考察 | 使用部门、生产部、安环部 | |
把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建立供应商负面清单档案 | 商务部 |
备注:工程部及对应项目组全程参与工程项目类供应商考评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商务合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不接货,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5分;造成影响的,单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单次扣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直接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单次扣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单次扣10分。
1.5 安全环保方面
(1)供应商的产品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次扣10分。
(2)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不接货,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5分;造成影响的,单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单次扣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直接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单次扣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单次扣10分。
2.5 安全环保方面
(1)供应商的产品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次扣10分。
(2)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直接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单次扣10分。
3.4 安全环保方面
(1)供应商的产品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次扣10分。
(2)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后重新评估合格,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商务合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重新评估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入厂须知安全告知书
(通过此学习视同您已阅读本须知内容并承诺遵守公司的规定)
各外来车辆及人员: 您们好,欢迎您来到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基础化工生产类的企业,主要的生产特点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多和高温高压设备多,是化工园区的重点防火单位.我公司生产现场潜在的危险伤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烫伤、触电、腐蚀、灼伤、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等。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索普承包商十大禁令
1、严禁未经安全教育作业
2、严禁无证作业、无资质作业
3、严禁违规进出二道门
4、严禁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
5、严禁生产区域吸烟、饮酒
6、严禁高空抛物
7、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8、严禁不系救生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9、严禁无监护人作业
10、严禁机动车乱停乱行
违反禁令者,扣承包商安全积分10分/人次、处罚2000元/人次;当事人一律列入黑名单,收缴门禁、清理出场。
首先通过学习公司“承包商十大禁令”,请大家谨记!
一、进入厂区须登记并须联系公司被访人,客户、外来厂商、实习人员等一般访客在门卫处进行入厂安全视频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政府机关及上级主管单位需要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参观,检查指导工作的,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接待,确定行走路线。在公司二道门处发放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镜、人员定位器,进入生产区域,由专人全程陪同,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进入生产装置。
二、外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办理“外工上岗证”、“人员定位器”,统一着装、明显标识单位名称的(着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耐酸碱防砸工作鞋、防护镜等),按公司规定持人员定位器进出二道门;其他的请遵守“进入二道门管理规定”。
三、企业厂区内机动车辆限速 5公里/小时;主要干道限高见限高牌标识;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自驾小型客车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区,所有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请戴好阻火器(防火罩)。。
四、企业整个生产区均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五、进入生产区活动应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听从岗位人员的安排,请勿到其它地方随意走动,或者触碰设备等。 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得在厂区内拍照。
六、进入生产区域请不要穿化纤衣服,不要穿戴铁掌的鞋,禁止使用非防爆手机。
七、您的机动车辆请按公司规定停放,不要阻塞企业的消防通道。
八、请不要沿途抛洒杂物,如有杂物垃圾请投入固定分类垃圾箱。
九、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在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前必须经本公司安全培训和安全审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
十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服从本公司为保护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安全及职业健康的工作安排。
十一、在运输车辆发运过程,装运货物的车辆,在移位时车顶严禁站人。押运人员在佩带好防护用品,下车站在发货平台上指挥倒车、就位。车辆停稳后,挂好安全带,方可上车顶作业。
十二、当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安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本公司应告知相关内容。
十三、任何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十四、任何人员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谢谢您对我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为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化工企业工艺安全工艺实施导则》AQ/T3034-2010、《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规范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等过程的管理,预防安全环保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区域,所有长、短期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管理。
3.1承包商是指为公司提供建设安装、土建、检维修、拆卸、保温、防腐、维护保养、设备调试、技术服务、运输业务、外包作业、经营业务等服务的单位。
3.2长期承包商是指在公司提供服务本年度内累计服务时间一个月以上的承包商。其他情况视为短期承包商。
3.3承包商引进部门是指公司职权范围内与承包商进行前期接洽、商谈以及签订服务合同的部门。
3.4作业风险等级
重大作业风险:所有牵涉一级以上动火(包含一级)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一级以上吊装(包含一级)作业、三级以上(不包含三级)高处作业、正常生产状态下重大危险源区域内的作业、建构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一般作业风险:除重大风险以外的。
4.1.1参与审查承包商资质,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4.1.2监督检查承包商现场作业安全环保管理;
4.1.3负责承包商月度安全环保业绩考评;
4.1.4负责承包商的公司级安全培训、培训记录的归档;
4.1.5参与承包商各类事故、事件的调查,并组织分享事故、事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1.6负责承包商部分资料的收集建档。
4.2.1负责审查承包商资质、编制相关招标方案,组织需求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完成承包商预审。
4.2.2与中标的承包商签订业务合同,建立承包商名录、档案。
4.2.3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承包商年度评审。
4.3.1参与承包商的准入审核,组织进行承包商各类事故、事件的调查。
4.3.2承包商进入工作现场后,由各承包商使用部门负责组织部门级的培训及施工安全交底。
4.3.3负责承包商检修(施工)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
4.3.4 组织承包商编制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审核。
4.3.5 参与对管辖区域的承包商进行安全环保业绩考核。
5.1.1 承包商引进部门提出合作承包商的意向后,收集承包商资质、资格的资料。
5.1.2承包商引进部门组织安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资质审核,填写《承包商预审表》(见附件一)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5.1.3通过资格、资质预评审承包商的《承包商预审表》,报公司分管安全副总批准。
5.1.4必要时,承包商引进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所具备条件符合性进行实地考察验证(承包商所在地、承包商所承揽施工、安装的工程、制作的设备等业绩和能力)。
5.1.5承包商的资格、资质预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b. 对承包商实地考察的意见;
c. 承包商安全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d. 近三年的安全环保业绩;
e. 承包商人员保险证明(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等;注意保险职业类型要符合);
f. 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资质复印件(电工证、焊工证、架子工、吊装证等);
g. 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设施;
h. 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1.6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选定承包商。
5.1.7承包商引进部门建立合格承包商清单和档案(附件2)。
5.2.1承包商引入部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填写《承包商信息传递卡》(附件3)。
5.2.2承包商携带合同(复印件)、《承包商信息传递卡》及“承包商办事流程一览表列明的相关资料”至安全环保部签订《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办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缴纳手续。
5.3.1承包商向财务部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
5.3.2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长期承包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不低于1万元/年,单个项目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按合同价的2%缴纳;
临时承包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按合同价的1%缴纳,最低不少于4000元,最多不超过2万元。
5.3.3与公司合同终止时,根据考核情况免息退还余额。
5.4.1由安全环保部主管承包商管理的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相关资料无误后对承包商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职业危害及注意事项、危险有害因素、应急知识及装备、安全设备设施、明确严禁二道门内有吸烟、休息等内容。承包商人员经公司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环保部发放公司外工上岗证、定位器并填写“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信息传递卡”交给相关承包商;
5.4.2承包商经公司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现场前,携带“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信息传递卡”至相关承包商使用部门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安全培训、考核做好记录存档;
5.4.3承包商使用部门对承包商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意识、知识和风险、及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
5.4.4承包商使用部门在承包商进入现场后作业施工前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作业风险和防范措施、作业控制和现场应急培训以及JSA相关内容等;
5.4.5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其他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安全培训合格后持外工上岗证上岗,作业监护员还必须经过公司监护人专项培训考核合格,脱离公司半年以上(包括半年)外工上岗证自动失效,再次进入公司必须重新培训合格后上岗;
5.4.6承包商使用部门保存“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信息传递卡”至该项目作业结束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考评意见交给承包商;
5.4.7承包商将该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信息传递卡”交至安全环保部进行考评后存档。
5.5.1施工方案编制:
a. 承包商使用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编制“组织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然后根据方案所涉及的危险作业有害因素填写“组织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审核表”(见附件6)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b. 一般作业风险的施工方案,由承包商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c. 重大作业风险的施工方案,生产运行系统由承包商使用部门负责人初审,生产运行部负责人审批,特别重大项目由公司分管生产运行的领导进一步审核;工程建设系统由承包商使用部门负责人初审,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审批,特别重大项目由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审核。
d. 编制组织施工方案,方案的内容至少包括:
① 整体组织架构;
② 施工主要项目内容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③ 施工队伍及人员资质情况、所需设备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
④ 技术准备和现场准备情况;
⑤ 主要检维修或拆除内容及作业流程;
⑥ 清理置换方案;
⑦ 施工过程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⑧ 施工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及消防等应急措施;
⑨ 结合施工过程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5.2作业风险分析
作业前风险分析执行公司“安全分析(JSA)管理制度”。
5.5.3 现场确认及安全交底
a. 公司承包商使用部门、施工单位对作业现场共同进行检查,确认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办理相关作业手续。
b. 由承包商使用部门对承包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包括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并填写现场施工安全交底表(见附件7)
5.5.4工器具管理
a. 承包商工器具入厂前必须经由公司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或电仪保障部相关人员至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填写检查表并张贴检验合格标签入厂,每季度复审;
b. 承包商每月对各类工器具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保证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
c. 工器具使用前承包商每日做好日检,确保工器具完好;
d. 合格标签缺失、破损或有效期满的,由承包商单位提前申请复查;
e. 各承包商使用部门加强对承包商工(器)具使用过程的管理,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电仪保障部、工程技术部等公司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一旦发现有未经检验的工(器)具,除考核承包商外,承包商使用部门相关责任人员也将予以考核;
f. 工器具检查分工见下表:
序号 | 工(器)具类型 | 检查部门 |
1 | 叉车 | 生产运行部 |
2 | 吊(车)具 | 生产运行部 |
3 | 手拉葫芦 | 生产运行部 |
4 | 转动搅拌设备 | 生产运行部 |
5 | 气体钢瓶及附件 | 安全环保部 |
6 | 电焊机 | 电仪保障部 |
7 | 临时用电箱 | 电仪保障部 |
8 | 手持电动工具 | 电仪保障部 |
5.5.5作业过程管理
a. 执行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b. 承包商在作业前对作业区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包括围挡、警戒绳、安全警示牌等。
承包商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处理程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定集合区、事故中清点人数的办法、逃生路线和联系方式等;
承包商应针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承包商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
承包商应及时地将所有导致伤害、疾病、环境或者财产损害事故第一时间通报给公司项目承包商使用部门,并积极协助公司事故调查人员一起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事故管理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5.8.1承包商使用部门每日对属地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
5.8.2承包商使用部门对承包商作业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记录,每月28日前汇总上报安全环保部。
5.8.3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工程技术部、生产运行部、电仪保障部及承包商使用部门对承包商进行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至相关属地部门限期整改。
5.8.4工程技术部、生产运行部、电仪保障部、安全环保部按照各自职责不定期对承包商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报安全环保部汇总。
5.8.5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承包商安全环保会议,分析讨论承包商违章违规情况,制定改进措施,分享企业内外事故事件、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修订的相关制度等。
5.8.6安全环保部对各类违规进行汇总分析,并发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承包商项目负责人。
5.9.1承包商员工考核
承包商员工违章累计扣分=承包商员工单项违章扣分之和;
承包商员工违章扣分标准参照《承包商违规考核标准》(附件8);
安全违章累计扣分达到6分的由承包商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
安全违章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立即判为公司不合格承包商员工,列为公司承包商员工“黑名单”,禁止进入公司从事作业;
累计扣分以一个项目为一个周期,项目结束后积分清零。
5.9.2承包商考核
承包商年度综合评估得分=项目平均得分*60%+年末评估得分*40%;
项目平均得分=100-承包商扣分;(承包商扣分=承包商个人扣分之和/承包商员工总数*10人);
承包商同一个项目发现两次A类违章,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记录见附件9;
当承包商同一个项目发现叁次A类违章,立即取消其在公司的施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承包商年度综合评估得分≥80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全额免息返还;80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60分,返还金额=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得分/100;低于60分取消其在公司的施工资格,列入黑名单并全额扣除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
列入黑名单的承包商经内部整顿1年后可重新申请准入,重新准入必须按照新引入承包商程序进行审查;
累计积分考核以日历年年度为周期,一个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清零,不转入下一个周期;
每年12月份由承包商引进部门组织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行部、工程技术部、项目属地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承包商年末评审,填写承包商年末评审表(见附件10);
安全环保部将承包商项目平均得分和年末评估得分汇总为承包商年度综合评估得分报公司安全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安全环保部将经公司领导审批的承包商年度综合评估结果向承包商、引进部门通报。
5.9.3违章处罚扣分标准及管理汇总
违反公司《承包商违规考核标准》中A类违章的每人次扣10分、处罚2000元;B类违章的每人次扣5分、处罚1000元;C类违章的每人次扣1分、视具体情况处罚100-500元不等;
承包商现场违章处罚由公司承包商使用部门或承包商违章行为发现部门拟定处罚通告交安全环保部审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承包商违章行为处罚闭环管理。
5.10.1承包商引进部门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承包商《承包商安全环保资质审查表》及其附件材料;
承包商年度评审表;
合格承包商名录。
5.10.2安全环保部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级安全培训记录;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承包商保险;
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
承包商风险抵押金资料;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
承包商安全管理信息传递卡。
5.10.3项目属地管理部门或直线管理部门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部门级培训记录及施工安全交底;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现场施工方案及JSA分析记录;
承包商安全管理信息传递卡。
承包商入厂安全手续流程
1、凭项目发包部门签定的相关协议/合同(复印件)、承包商资质审查表复印件(附件1)、承包商评审表(复印件)及项目发包部门填写的《承包商信息传递卡》到安全环保部签订“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办理安全教育、人脸识别等手续;
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联系人;朱建国: 13952949619/69619
周毅平:13852917170/67170
安全环保部定位器办理联系人;赵春雷:15952891920
2、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需提供资料:
(1)承包商资质材料备案(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公司资质证明等);
(2)承包商人员保险证明
a) 一般企业需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等;注意保险职业类型要符合(五级/类以上/包含五级);
b) 涉及危险行业【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 )】单位需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
(3)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资质复印件(电工证、焊工证、架子工、吊装证等);——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4)照片每人一张一寸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委派证明(盖公章)(见附件);
(6)疫情管控期间执行适时文件及上级通知;
3、安全教育手续办理流程;
(1)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凭工程发包部门签定的相关协议/合同、承包商资质审查表复印件及信息传递卡至安全环保部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承包商向财务部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
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a) 长期承包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不低于1万元/年,单个项目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按合同价的2%缴纳;
b) 临时承包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按合同价的1%缴纳,最低不少于4000元,最多不超过2万元。
c) 与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终止时,根据考核情况免息退还余额。
(2)承包商使用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JSA及应急预案”,然后根据方案所涉及的危险作业有害因素填写“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审核表”(后附审批表)经审核通过后报送一份给安全环保部备案,其编制的安全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制定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缴纳风险抵押金方式:
①直接缴纳到索普公司银行账号
缴纳风险抵押金银行账号: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1321191MA1MC3CY76;
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35号0511——889878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32050175883600000048;
②凭安环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及银行转账记录直接到公司财务部(公司办公楼二楼202室;联系人:田文宪-13912806794、张兆华-13951289219 办公电话:88987827)进行办理。
(3)每周二、三、四下午14:00需安全教育人员集中到安全部培训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领取安全教育试卷进行考试(考试要求:笔迹工整,文字题必答);
(4)安全管理人员对试卷进行批改后,试卷发给施工人员订正,成绩合格(80分及格),办理《索普新材料外工上岗证》;
(5)人员定位器办理流程
a.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索普新材料外工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现居住地-电话号码-到公司消防队办理定位器押金代收申请单-资产财务部交押金(每只定位器300元)。
b. 消防队凭资产财务部开具的定位器押金收据复印件给与办理人员定位器。
4、安全管理人员填写《承包商信息传递卡》后交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凭《承包商信息传递卡》、外工证到施工项目所在事业部办理二级安全教育;
二级安全教育联系人:
硫化事业部:龚苏斌-13655296593
沈洁-13655292173
盐化事业部:袁聚-15051145306
蔡鸣-1595282361
新材料事业部:廖艳平-13655286896
梁惠民-15952886645
精化事业部:唐仲凌-13952847006
张显玉-18021215907
5、施工单位凭《承包商信息传递卡》、外工证到施工项目所在事业部班组办理三级安全教育或现场安全交底教育(需提供复印件至安全环保部备案)。
7、和岗位班组长或地段负责人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危险作业需办理危险作业证,如动火作业证、受限空间作业证、登高作业证、吊装作业证、盲板抽堵作业证、断路作业证、临时用电作业证等)。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费日开13952945109
注:作业过程管理
a) 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承包商十大禁令”(附件8)等相关制度及规定。
b) 承包商应为员工配置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统一明显标识工作服,焊工作业应着焊工服。
c) 承包商人员应按照实名配置人员定位器进入生产区域(二道门内),在生产区域(二道门内)应按照指定路线行走,进入指定工作区域后不得随意至非工作区域活动。
d) 承包商施工作业应配置经培训合格的监护人,并有监护人醒目标志。
承包商在作业前对作业区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包括围挡、警戒绳、安全警示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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