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新材料2024年度普货运输框架协议招标文件
为做好公司2024年度普货运输框架协议招标,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邀标,诚邀具有实力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概述:
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签定合同的依据,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运输任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运输单位。中标人需与招标人签订正式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格式文本见附件。
二、任务概况:
1、承运货物:
普货。
2、装货地址: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
3、卸货地址:具体卸货地址以客户单位为准
4、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本次招标相同地址的运输任务执行相同运价。
3、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法工商、税务登记和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允许投标。投标方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2、车辆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拥有具备合法手续、安全有效的车辆。
3.3、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配合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3.4、开具正规运输发票;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4、合格投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4.1、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4.2、具备 GPS 卫星定位系统,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并实时监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和设备技术状况完好。
4.3、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事故处理机制和应急救援方案。
4.4、购买相应的安全责任险。
4.5、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证》。
4.6、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5、投标需提交的材料:①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装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报名时原件备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6、投标及运输要求:
6.1、本次招标按照运输路程招标,具体路线见附件。
6.2、报价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费(货物保险)、油费(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反映的0号柴油标准价格相对本合同签订时间的价格水平发生较大变化,油价累计涨落幅度每超过±15%,运价同方向调整±6%,国家发改委官方网址2024年9月20日通知,江苏省0号柴油标准价格为 8170元/吨,此为基础油价,其对应运价为运输合同基础价格。每次具体承接运输任务时,双方查阅当时的油价水平,根据当时的油价水平,确定每次运输的实际结算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油价变动幅度=(运输指令当时油价-8170)/8170。油价变动幅度绝对值小于15%,运价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基础价格不变;油价变动幅度绝对值达到15%,运价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价格上同向(即油价上涨运价上调,油价下跌运价下调)调整6%;油价变动幅度绝对值达到15%的数倍,则运价调整6%的数倍)、过路费、人员工资、力资费等运输发生的费用皆自行承担。
6.3、要求:承运方必须安全、及时的完成相关运输任务,并承担在运输途中因各类原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4、以发货单数作为运费结算依据,每月按实结算。
6.5、招标人将按《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7、投标顺序:
投标人根据招标书要求,拿出运输方案,作好预算表,制作成投标文件一份,必须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将投标文件及其资料用文件袋封口后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3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3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的补充通知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的作用,与本招标文件同等生效。
8、招标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形式,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与招标方签订书面合同。
8.2、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
9、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全部承兑汇票,税率为9%,甲方收到乙方运输完成后开具合格的运输发票并入账后次月进行支付。
10、无效投标:
10.1投标文件未密封。
10.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
10.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10.4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11、中标方式:
标按公平竞争的原则
1、中标方式为: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中标后,一周内我公司与中标人签定正式的运输合同。合同签定后,若中标人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参与我公司的任何业务。
A、无法按照我公司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
B、连续一个月内发生3次或一季度累计达5次投诉的;
4、为防止合同未到期而因故终止,竞标人的投标结果将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位,以作为下一顺位中标人替补的依据(按顺序依次征询竞标人是否同意依第一中标人的价格承运,若有竞标人同意,则替补为正式承运商,以此类推,直到有竞标人愿意在剩余的合同期内与我司签定运输合同为止)。
5、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如出现多家符合招标要求的中标候选人价格相同,要求多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总价低的单位中标。
6、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本标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中标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商务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8951284998
技术联系人:王冠亚 联系电话:15905286183
地址: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索普新材料5号门),邮编:212006。
注:送货地址报价单见附件。
附件:1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试行)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业绩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考评管理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考评流程
供应商考评流程
工作流程 | 工作内容简述 | 责任部门 |
| 根据招标、询价结果挑选出目标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相关资质 | 商务部 |
根据目标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对其提供的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 商务部 | |
如有需要,采购部门可组织相关部门对目标供应商审核 | 商务部、使用部门、生产部、安环部、监察部 | |
对于需要送样的标的物,联系供应商送样,质检化验合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 商务部 | |
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给出检验结论 (项目材料送检由工程部负责牵头) | 生产部、安环部 | |
对于需要试供的,进行三次试供,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与使用情况等跟踪考察 | 使用部门、生产部、安环部 | |
把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建立供应商负面清单档案 | 商务部 |
备注:工程部及对应项目组全程参与工程项目类供应商考评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商务合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不接货,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5分;造成影响的,单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单次扣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直接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单次扣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单次扣10分。
1.5 安全环保方面
(1)供应商的产品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次扣10分。
(2)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分或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不接货,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5分;造成影响的,单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单次扣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直接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单次扣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单次扣10分。
2.5 安全环保方面
(1)供应商的产品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次扣10分。
(2)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直接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单次扣10分。
3.4 安全环保方面
(1)供应商的产品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次扣10分。
(2)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后重新评估合格,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商务合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重新评估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承包商十大禁令
1、严禁未经安全教育作业
2、严禁无证作业、无资质作业
3、严禁违规进出二道门
4、严禁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
5、严禁生产区域吸烟、饮酒
6、严禁高空抛物
7、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8、严禁不系救生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9、严禁无监护人作业
10、严禁机动车乱停乱行
违反禁令者,扣承包商安全积分10分/人次、处罚2000元/人次;当事人一律列入黑名单,收缴门禁、清理出场。
首先通过学习公司“承包商十大禁令”,请大家谨记!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基础化工生产类的企业,主要的生产特点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多和高温高压设备多,是化工园区的重点防火单位及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我公司生产现场潜在的危险伤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噪声等。 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厂区内机动车辆限速 5公里/小时;主要干道限高见限高牌标识;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自驾小型客车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区。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活动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统一着装(穿戴防静电工作服或防酸服、有效期内安全帽、防砸防腐蚀工作鞋、佩戴防护面罩、防腐蚀手套等),并听从岗位人员的安排,请勿到其它地方随意走动,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7、公司生产区域(二道门内)禁止使用非防爆手机。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得在厂区内拍照。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运输车辆发运过程中,装运货物的车辆,在移位时车顶严禁站人。押运人员在佩带好防护用品,下车站在发货平台上指挥倒车、就位。车辆停稳后,挂好安全带,方可上车顶作业。
10、夏季易燃易爆介质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
17、您的机动车辆请按公司规定停放,不要阻塞企业的消防通道。
(通过此学习视同您已阅读本须知内容并承诺遵守本公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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