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评估招标公告
根据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安排,拟对我集团子公司镇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船舶)2018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整体资产负债进行评估,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及具备相关评估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三、招标内容:
索普船舶成立于2001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陈雪峰,注册资本700万元,由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投资665万元(占股95%)和镇江华达物资总公司投资35万元(占股5%)共同组建,主要经营船舶制造、修理;金属结构加工;环保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索普船舶2018年11月末资产总额38921万元,负债总额57750万元,所有者权益-18829万元,2013年以来已经停产,无营业收入,每月仅有部分费用发生,索普集团拟对索普船舶进行相应处置,需要对其整体资产负债进行评估,为后续管理提供方案。
四、权利和义务:
中标中介机构具有在中标项目企业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职责和权利。同时,中标中介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
五、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有法人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合法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
(二)江苏境内有机构及住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三)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人数。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投标复印件(资格审验时需提供原件)。
投标文件资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资产评估资质证明复印件、资产评估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包括第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各种资质或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5、投标价格(如无价格视同废标)。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信封封口处须用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标人将按照第五条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投标资格。
(三)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能出具初步评估结果,包括初评结果、详细评估方法、参考样本依据等,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七、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2日19日至2018年12月21日上午12:00截止,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资财部会议室。
八、报名方式:投标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标书。
九、开标地点:集团资财部会议室。
十、评标办法:
(一)根据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的内容确定中标单位;
(二)招标单位不将投标最低报价作为唯一的中标条件,对未中标单位无解释义务;
(三)中标形式为1个投标单位中标,不采用多个投标单位共同中标;
(四)中标单位一旦被确定,其他未中标单位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影响中标决定。
十一、成交通知:
(一)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适时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
(二)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则第二成交候选人有顺序递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但具体的成交事项须经招标单位、顺序递补候选人达成一致意见。
十二、签订合同
(一)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合同一式二份: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各一份。
(三)签订合同时,需方根据需要有权对部分内容作局部调整或变更,但需经供需双方共同认定。
(四)若中标单位放弃或擅自在签订合同中改变最终承诺条款时,招标方可在参与投标的单位中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金正玉,联系电话:0511-88995035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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