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镇澄路(X101)顶管工程
安全技术评价
招标文件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拟在镇澄路(求索路)桩号K6+830处新建一道管径1200mm钢筋混凝土管穿越镇澄路(X10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安全评价报告内容要求,完成本项目涉路工程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评审工作。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投标方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技术评估人员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方应独家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询价。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方须知:
(1)招标方的决定是最终决定,无需对投标方作任何解释,投标方将自动放弃提出进一步要求的权力,招标方不负担投标方的任何报价费用。
(2)投标方必须按照后附的格式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报价与承诺函”上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文件的费用,以及为完成安全技术评价所需的调研、后续服务等各类费用,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4)招标方设有报价控制上限,投标方报价超出招标方设定的控制价上限的,其询价作废标处理。招标方设定的询价报价控制上限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
(5)投标方完成的安全评估报告必须能获得行政主管单位的认可并获得许可证书。
(8)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4、贵公司如有兴趣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9年X月X日XX:00之前将密封好的“报价及承诺函”送交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XXXXXXXX(地址:XXXXXXXXX),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XXX 电话:XXX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致: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1、经认真分析贵方提供的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镇澄路(X101)顶管工程
安全技术评价招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RMB________)的投标总价承担上述任务。
2、我方同意从递交投标文件起60天内保持投标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遵守本投标文件的承诺,并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提供贵方要求的补充资料。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是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组成部分。
4、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报价,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报价费用。
投标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签名章):
年 月 日
致: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在此明确: (投标方名称) 的 (职务) 、 (姓名) 以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公司授权 (职务) 、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镇澄路(X101)顶管工程安全技术评价招标文件的报价活动、合同谈判、协议书签署等相关行为中,有权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投标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签名章)
被授权人(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签名章)
年 月 日
在此处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技术评估人员职称证扫描件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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