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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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现对海纳川道路围墙、余热回收围墙施工进行劳务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实行竞价。
1、招标内容:项目劳务招标(详见附件:海纳川围墙改造图纸,海纳川围墙作品图纸,海纳川、余热回收道路围墙土建劳务报价单)。
2、发标书时间:2019年9月17—9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施工地点:根据甲方项目需求(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4、现场勘察时间:2019年9月17日—9月19日(现场踏勘如有不明确可与我方: 冯子龙 联系,电话: 13770666217)。
5、截标日期:2019年 9 月 20 日14:00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电子邮箱(scglb@sopohj.com)。联系电话:0511-88995240 ,逾期按弃标处理。
6、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9月20日14:00在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
7、中标定标方式:采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低价者中标。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不含税),按现汇价格和承兑汇票两种付款方式分别报价。
8、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5)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6)经查验资质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原件及时退还;
9、一旦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被视为已对招标人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10、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执行的中标单位,招标人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12、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查询:
联系人:王春凤
联系电话:0511-88995240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76号
电子邮箱:scglb@sopohj.com
招标人: 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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