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招标文件
1.报价须知
1.1 项目名称:股份公司绿化移植和修剪
1.2 项目地点:醋酸片区、甲醇片区、ADC事业部
1.3 项目要求:本次实行固定单价(包含运费、垃圾清运、辅材等),按实结算。具体要求和内容见附件1。
1.4 施工时间:90天(装置大修时间除外)
1.5 付款方式:承兑支付,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发票,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0%,1年质保期满付清余款。
1.6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日,下午14:00。
1.7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1.8 报价须知:报价为含税价,请注明税率。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2. 投标人资质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内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证明。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
2.2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保证绿化施工质量。
3. 报价格式及技术要求
3.1报价格式见附件1。
3.2按报价格式进行填报,每格均需填报。
3.3在满足资质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格式中合计作为评标依据,最低总价中标。税率不同,以不含税价总价计。
4. 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 开标
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4.2 评标
4.2.1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开标现场中标候选人的电话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4.2.2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资质及检测时间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2.3 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总价低的单位中标。
4.2.4 在1.6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4.2.5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1天内发最终报价确认函。
4.2.6 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4.3 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招标人招标工作。
4.4 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不按格式报价,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其他注意事项
5.1未经需方允许,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5.2因中标方原因工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6‰/天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方另处支付。
5.3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5.4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下午14:00前用EMS或顺丰邮递至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陈纯洁13951286030。按期未到按弃标处理。
5.5投标人对移植修剪内容可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方益宏13511691139或朱丹13952891299。
5.6招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2)
5.7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邮编:212006
联系人:陈纯洁,手机:13951286030,电话:0511-88995913
负责人:徐国仲,手机:13952886350,电话:0511-88995235
6.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7.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和技术文件,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附件2: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doc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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