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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作者:利发体育官方(China)官方网站·V6.50.9官方版  发布时间:2020-05-15 预览量:369

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项目

招标文件

  1. 招标概况: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号),为进一步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二、工作要求

    1、咨询内容:

     1)对应急演练规划进行设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管理规定,指导制订急演练规划,按照先桌面后实战、循序渐进、时空有序等原则,合理规划应急演练的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

2)预案演练实施

应急演练准备制定演练计划设计演练方案演练动员与培训应急演练保障

应急演练实施演练启动演练执行演练结束与终止

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对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进行汇总,编制评估报告,汇总分析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等。

  1. 完成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资料齐全基础上30个工作日内编制应急演练脚本及并开展演练工作

  2. 验收标准: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号)要求,并完成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4、费用包括:报价费含演练脚本编制费、演练组织费、交通差旅费、发票税金(须注明税率)等所有费用。

    合同签订后,次月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50%;完成应急演练并编制评估报告后,当月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清合同尾款。

    支付方式:承兑汇票。

    、投标方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安全技术咨询,注册资本50万以上。

    2、投标方守法诚信、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3、投标方应该具备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同类应急演练工作经验,资信良好。应不少于3名化工类专业人员参与演练组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消防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信用证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
      2、技术咨询工作进度安排。

    3、报价总价及明细(含税价,注明税率、支付方式),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2.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小组由商务部、环安部、纪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4.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5.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6.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7.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三(2)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5月2014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乔薇,电话:13951284140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14时

    七、评标依据: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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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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