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索普化工基地水质监测站长江取水口建设通航安全技术报告编制招标
一、招标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现对《镇江索普化工基地水质监测站长江取水口建设通航安全技术报告》编制进行招标。
二、工作要求
1、对普化工基地水质监测站长江取水口建设进行通航安全技术评估,完成《镇江索普化工基地水质监测站长江取水口建设通航安全技术报告》编制(以下简称“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2、完成日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报告》文件的编制。
3、验收标准: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4、费用支付: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增值税票到次月付款,支付方式:现汇。
三、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船舶技术咨询服务、通航安全评估咨询服务,注册资本50万以上。
2、熟悉相关标准规范,有从事此类工程项目案例及业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
2、报价总价(含税价,注明税率、支付方式)及明细,并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执行
3、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四、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2.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4.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5.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6.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7.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3.2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6月4日9:00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0511-88995862
开标时间:2020年6月4日 9:00
五、评标依据: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最低总价中标。
附件:
报 价 单
招标项目:《索普化工基地水质监测站长江取水口建设通航安全技术报告》编制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调研费用 | ||||
2 | 现场查看费用 | ||||
3 | 编制文件费用 | ||||
4 | …… | ||||
5 | 其他 | ||||
6 | 税费 | 税率: % | |||
7 | 总报价(含税) | 元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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