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技术方案入围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索普股份3000吨/日中水回用增加除硅装置和万吨污水处理装置降SS改造项目...................... 1
4.3 ★供货清单(投标方根据自己的技术方案,列出主要的专有设备及主要设备)................... 3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3000吨/日中水回用和万吨污水处理装置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及伴随服务。
1.1项目名称:索普股份3000吨/日中水回用增加除硅装置和万吨污水处理装置降SS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
1.3建设规模:4000吨/日中水回用预处理+10000吨/日降SS提标改造
该工程采用技术及工艺包、专有设备采购承包模式,投标人须对综合废水处理装置的技术、专有设备采购等,最终保证该装置满足业主功能要求。
工作内容有:技术工艺包、专有设备采购供应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提出技术方案及工艺包。
2)设备:提供本工程的专有设备。
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60天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要求:
除硅业绩规模不小于90m3/h,且进水水质中SiO2不小于180mg/L,出水水质中SiO2不大于30mg/L的煤化工废水处理业绩,同时提供签字纸版合同和技术协议备查。
万吨污水改造业绩要求:
SS处理装置有稳定小于10mg/L的业绩,且每日处理能力大于10000吨。
3)投标人近五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勘察方式对项目进行调研。
3.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招标书投发给规定的邮箱和联系人。
3.2报名须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身份证(查验原件)和有关证明(合同、社保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 递交技术方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下午14:30,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技术方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2022年7月5日下午14:30,地点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司指定招标平台发布。
招标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镇江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人: 方益宏 焦国璋
电 话: 13511691139 15805290979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镇江京口区求索路101号索普股份安全环境部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1.1.4 | 项目名称 | 索普股份3000吨/日中水回用和万吨污水处理装置改造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镇江市京口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该工程采用技术、专有设备采购承包模式,投标人须对废水处理装置的技术、专有设备采购、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全面负责,使得整个项目的技术方案合理;投资可控;专有设备采购质量与供货满足要求;装置运行费用合理,最终保证该装置满足业主功能要求。 工作内容有:工艺包技术、专有设备供应以及项目的联动调试及试运行服务、性能测试及保证、验收和人员培训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提出技术方案及工艺包 2)设备:提供本工程的专有设备(含专有设备安装),具体要求第四章“发包要求” | |||
1.3.2 | 计划工期 | 160日历天 工艺包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 专有设备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要求: 除硅业绩要求: 除硅业绩规模不小于90m3/h,且进水水质中SiO2不小于180mg/L,出水水质中SiO2不大于30mg/L的煤化工废水处理业绩,同时提供签字纸版合同和技术协议备查。 万吨污水改造业绩要求: SS处理装置有稳定小于10mg/L的业绩,且每日处理能力大于10000吨。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
1.9.1 | 踏勘 | √已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七日前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三日前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5日14时3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后72小时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文件后72小时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偏离表 (1)商务条款(含付款条件)偏离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 2、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料。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内); 其中设计勘察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按以下几部分进行分项报价: 专有设备费(附详细清单) 技术工艺包及现场服务费用 1. 技术工艺包及现场服务费(税率6%): 合同签订后一月内预付20%; 提交工艺包后 支付30%; 施工图审核后 支付20%; 装置性能验收后支付30%; 2. 专有设备费(税率13%):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预付款20%; 到货款: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后,支付到货款30%; 安装款:设备安装完成后,支付设备安装款20% 调试款:调试完成,水质合格后,支付调试款20%,同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行一年合格后付10%的为期一年的质保金。 3. 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4. 设备的质保期为性能验收后12个月。 4、本工程试运行调试周期考虑1-2个月,试运行期间,水电费、招标人生产运行人工费、药剂费、办公费由招标人承担,不列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中标人需提供所供设备现场安装指导、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服务人员及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若由于投标人的原因,6个月未调试成功达到性能保证,此后的调试药剂费、设备调试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直至调试合格。若试运行调试总周期超过10个月仍未达到性能保证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在4个月内将系统改造至性能达标,否则将扣罚合同总价的 5%。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2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 | 提供2020、2021年完整审计报告备查;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盖章,签字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盖章指加盖单位公章。 | |||
3.7.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U盘) 电子版要求见本表(包括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以excel制作)。 | |||
3.7.3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包括清单报价)、插入页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活页装订。 | |||
4.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标明正副本: 项目名称:索普股份3000吨/日中水回用和万吨污水处理装置改造技术及专有设备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地址:江苏镇江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招标人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在2022年7月5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的外包装上应标明“投标文件”字样,投标文件外包装需加贴密封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章。 电子文件(U盘)需单独密封,加盖封条,并在封条口处加盖上述印章,在封面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 |||
4.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公司内 |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唱标并记录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公司生产、环保、审计、风控等职业部门人员组成;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3名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索普集团官网招标平台 | |||
7.4.1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 |||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2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电子版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 ||||
9.5 评标结果 | |||||
在由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 |||||
9.6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项目。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9.8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是满足招标要求,且与招标人进行过技术交流和现场核实过场地的单位。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所产生费用不予补偿。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现场踏勘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人提供现场踏勘数据。
1.9.2 投标人需另外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价格清单;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3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间段电话保持畅通,随进接好询问。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后周内提出,招标人作出答复。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按规定通知中标候选人。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注:第一阶段为技术方案入围招标,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第二阶段在技术方案招标基础上的最终商务招标,需要按此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注:第一阶段为技术方案入围招标,收到入围中标通知书的投标单位可以进入到第二阶段的投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概况
1.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索普股份3000吨/日中水回用和万吨污水处理装置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江苏镇江
1.1.2设计规模
污水装置处理规模为10000m3/d。
污水处理装置出水SS浓度约为30mg/L左右,超出一级A标排放要求,即SS≤10mg/L。污水处理规模按照470m3/h设计,保证出水SS稳定达到一级A标排放要求,即SS≤10mg/L。
中水回用装置处理规模为4000m3/d。
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水中SiO2浓度为180-190mg/L,在进入中水回用入膜系统前将SiO2浓度处理至小于30mg/L,SS小于10mg/L,为满足公司中水处理规模要求,处理规模按照170m3/h设计执行。
1.1.3 现场条件
1、厂址自然区域位置及交通。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东部重要的工业区内,北临长江,建有两个3000吨泊位长江码头及杂货码头和中转站,主厂区和码头通过近1公里的厂外道路相通,并在路边建有化工原料和成品输送的外管廊。
2、自然地形及地面水系
厂址所在场地范围内自然地形标高在5.3米~23.5米之间,地势起伏较大。
区域地质、构造、岩石的类型、成因和时代:地质构造属宁镇弧形断褶隆起带的东段,即淮阳山字型构造东翼反射弧之弧顶转折部位,以侵蚀、剥蚀作用为主,断裂发育,岩浆活动频繁,主要侵入有燕山期花岗岩,基岩上面为第四第覆盖层,覆盖层主要由长江淤泥的细粉沙、亚沙土、亚粘土等全新纪的淤泥质分布于河漫滩地带。根据有关钻探资料记载,该地区地层厚度约30-50m,岩性比较均匀,具有较大的承载力和较好的稳定性,工程地质条件良好。镇江地带性土壤为黄棕壤,土壤利用以稻麦两熟为主,部分为蔬菜和林地。拟建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有长江和京杭大运河,区域地下水不丰富,处于丹徒火成岩裂隙含水带外缘。
Ø 气象条件及地震
本工程河段属长江下游感潮河段,潮型为非正规半日浅海潮,潮水位每日两涨两落,涨、落潮时明显不等,落潮历时大于涨潮历时。洪季处在潮区界内,枯季处在潮流界边缘,水流既受长江迳流控制,又受天文潮潮汐影响,汛期时影响较小,枯季时影响相对较大。
径流:
长江下游最后一个水文站(即大通站)距本河段长达340km,大通站以下较大的入江支流有安徽的青弋江、水阳江、裕溪河、江苏的秦淮河、滁河、淮河入江水道及太湖流域等水系,但入汇流量仅占长江总量的3~5%,故大通站的径流资料可以代表本河段的径流。据大通站的实测资料统计,其水、沙特征值如下:
多年最大流量 92600m3/s (1954年8月1日)
多年最小流量 4620m3/s (1979年1月31日)
多年平均流量 28600m3/s
多年平均输沙率 14410kg/s
多年平均含沙量 0.47kg/m3
多年平均年输沙量 4.18×108t
大通站年内最小流量较多出现在1、2月份,至4月份流量开始增长,5月份增幅最大,最大流量一般出现在7月份,最早在5月份,最迟在9月份,10月份以后流量明显回落。汛期(5~10月)平均流量39300m3/s,平均输沙率25220kg/s,汛期水量和输沙量分别占全年总水量与输沙总量的71.6%和87.5%,表明汛期水量,沙量都比较集中,且沙量的集中程度大于水量的集中程度。
气象条件
拟建工程所在河段地处亚热带季风区,临江近海、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丰沛,“梅雨”、“台风”等地区性气候明显,一月为最冷月,七月月平均气温最高,多年平均气温15.7℃左右。根据镇江市气象台的风向观测,本区域冬季盛行西北风,夏季以东南方向的海洋季风为主,春、秋季为过渡期,以偏东风为主。经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分析,本地各气象特征值分述如下:
气温: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40.9℃ (1959年8月22日)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 -12.4℃ (1955年1月16日)
多年年平均最高气温 20.1℃ (1985~2001年)
多年年平均最低气温 12.2℃ (1985~2001年)
多年年平均气温 15.4℃
夏季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 30.8℃
冬季最冷月平均最低温度 0.37℃
气压:
年平均气压 101.4kPa
冬季平均气压 100.26kPa
夏季平均气压 100.27kPa
风:
常年主导风向: 东风、东北东风
夏季主导风向: 东南东风
冬季主导风向: 东北风、东北东风
年最大风速 31m/s
全年平均风速 3.3m/s
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 1063.1mm
日最大降雨量 262.5mm
10分钟最大降雨量 35.7mm
年日降雨量≥25.0mm最多日数为22d(1991、1998年),平均10.5d,年日降雨量≥50.0mm最多日数为7d(1991年),年日降雨量≥100.0mm最多日数为3d(1991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4~9月份。
降雪:
多年平均降雪日数 8.5天
最大积雪厚度 34mm
长江水位(长江镇阳段):
最高潮水位 6.22m
最低潮水位 -0.67m
最大流量 92600m3/s
最小枯水流量 4670m3/s
地震烈度 7度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28.8天
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80.7%
年平均相对湿度: 76%
地震情况
地震烈度 7度
1.2 总则
本规范书适用于索普股份3000吨/日中水回用和万吨污水处理装置改造项目的工艺包技术(设备)采购,它提出了需采购设备的设计、性能、及所属设备和材料的功能、结构、制造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另外还包括设备安装指导、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或要求,对带“★”条款出现负偏离,将视作不接受本技术要求,作废标处理。
1.2.1 ★本技术要求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书及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对我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
1.2.2 如果投标人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有异议,须于招标要求的澄清之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会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并将此书面回复作为本规范书的补充文件。如果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外以任何形式对本规范书提出异议,均由招标人决定是否作为本规范书的补充文件。
1.2.3 ★投标人必须对有关条款作出逐项响应。投标人如对本技术要求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提出《偏差表》,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要求书的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下:
(1)对除硅装置的业绩要求。
除硅装置处理规模不小于90m3/h,且进水水质中SiO2不小于180mg/L,出水水质中SiO2不大于30mg/L的煤化工废水处理业绩,同时提供签字纸版合同和技术协议现场备查。
(2)万吨污水改造业绩要求:
SS处理装置有稳定小于10mg/L的业绩,且每日处理能力大于10000吨。
1.2.4 ★投标人应保证万吨污水除SS和中水回用除硅装置系统的质量及性能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要求,设备主要参数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参数,适应长期可靠和安全的连续运行。
1.2.5 投标人所供设备须是全新的、完好的、无缺陷的,并且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须合理,保证在各种状态下均能实现其功能并长期、连续和安全的运行;设备部件的加工须满足安装、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所采用的材料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须是全新的、高质量的,以使维修率降到最低。制造商应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1.2.6 ★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定提供的装置系统的生产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使用费承担责任,并且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申诉;或者由使用工艺结构特征和设备所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价格应当包括了专利使用费和其它方面的费用。
1.2.7 签定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具体事宜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共同商定。在中标签约且合同生效后,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做好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与土建、电仪、暖通等专业及其它设备商配合等方面的技术协调工作,并要做出工作计划。所有工作计划必须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1.2.8 投标人须执行但不限于本规范书所列标准规范。与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2.9 如果投标人供货范围中含有分包设备,则投标人与分包方签订的规范书,需递交招标人确认。
1.2.10 系统供货商需提供高密池本体系统的土建导图,满足土建专业工程师进行结构及建筑设计的条件要求;提供给工艺(配管)导图,满足工艺专业完成施工图等技术要求;并全力配合招标人,配合完成招标人完成现场的施工交底,土建检查,以及对招标人确定的安装单位进行指导安装,并且提供气化污水装置系统制作图纸及装置系统完整的配套设备、阀门、仪表、进出口条件;提供系统的控制说明,协助完成程序编制及现场程序调试。负责工艺调试,保证出水水质满足协议要求。
1.2.11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以本设备的招、响应文件为依据,如与本规范书出现矛盾,以本规范书为准。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1 招标范围原则说明
2.1.1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改造项目详细的工艺包设计、设备供货。设备及材料须满足业主提供的短名单要求,其余未提及的关键设备、材料应采用国产优质产品,采购前需向招标人提交请购书。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进、出水水质的要求,投标人负责提供包括加药系统在内的装置系统设计、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指导,投标人最终对系统性能负责。
投标人负责装置工艺段(含加药系统)工艺包设计及设备、仪表、低压配电设备、自控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填料等工艺系统供货。
投标人完成控制系统的编程、调试、培训等工作。
投标人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配套的污泥脱水设备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方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PID图供招标方审核,最终工程内容以双方审定PID为准,但是所有的工程量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且以PID中体现工程量进行下一步工作。同时开标时提供本项目全部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图(包含污泥脱水系统)。
★投标人需要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说明书(含计算书、加药量等),计算过程各个数值单位需准确。
★投标人负责投标范围内的调试、培训、性能考核、配合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所有工作。
★土建工程、电控、暖通、安装工程、红线外接入条件工程等由招标人负责。
★本章节原则性地列举了投标人的供货和服务范围、招标人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限,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应提供设计技术支持、设备采购技术支持、土建检查、安装指导等工作,保证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结果不会对工艺性能产生影响。
本文中未提及,但投标人根据其自身特点认为必须的设备或系统,也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投标人须对整个装置单元的完整性、系统的整体性能和质量以及所有设备材料的性能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2.1.2招标范围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为招标方拟定合理、先进、安全、经济的工艺并提供所有必需的设备和附属装置及装置性材料。所选设备必须是技术先进、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成熟可行的高质量的设备,关键设备和材料应进口。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
Ø 装置设备工艺包设计及设备供货(含工艺设备、低压电气、仪表、自控设备);
工艺设备招标清单详见附表一,工艺设备范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按自身的工程经验提供工艺设备。投标人在技术协议签署后,需要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要求提供所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而不限于:
Ø 装置制造期间的完整的质量文件。
投标人在报价书中应包含下列要求所确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Ø 安装、调试期间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Ø 运行两年或质保期内(以后到者为准)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提供所有设备备件清单供招标人采购,并注明型号规格、材质和生产厂家。
对于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操作说明书和部件清单,技术资料和图纸应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资料。
2.1.3工作范围说明
投标人将应用其过去执行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组织高水平的设计队伍,在招标人提供的装置基础设计文件、其它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相关工艺导图、土建导图等设计工作(另有说明的除外)、控制说明、用电设备清单、培训及试车等所必需的设计文件。
2.2工艺技术要求
★2.2.1处理规模
万吨污水设计处理规模:470m3/h
中水回用设计处理规模:170m3/h
★2.2.2设计进、出水水质
设计进、出水水质要求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设计进水水质 | 备注 |
1 | pH | / | 6~9 | |
2 | Ca2+ | mg/L | 276 | |
3 | Mg2+ | mg/L | 11.1 | |
4 | HCO3- | mg/L | 262 | |
5 | 总碱度 | mg/L | 499 | |
6 | TH | mg/L | 401 | |
7 | SS | mg/L | 50 | |
8 | Cl- | mg/L | 403 | |
9 | CODcr | mg/L | 38 | |
10 | TDS | mg/L | 2320 | |
11 | SiO2 | mg/L | 180 | |
12 | 温度 | 25~35 |
万吨污水降SS装置设计出水标准:SS≤10 mg/L
中水回用除硅设计处理规模:SS≤10 mg/L;SiO2≤30 mg/L;PH: 6~9。
2.2.3装置年操作时间和操作弹性
装置的年操作时间应当是连续操作8000小时。装置能在额定生产能力的60~110%范围内平稳运行。
2.2.4 如采用高密池工艺,参数要求
(1)万吨污水处理高密池工艺参数要求:
混凝单元 | |
★数量 | 2个/系列 |
★停留时间(min) | 不小于3.0min |
搅拌速度梯度(s-1) | 投标人确定 |
絮凝单元 | |
★数量 | 1个/系列 |
★停留时间(min) | 不小于8min |
导流筒推进器形式 | 投标人确定 |
搅拌速度梯度(s-1) | 投标人确定 |
导流筒尺寸 | 投标人确定 |
导流筒内循环量 | 投标人确定 |
导流筒内上升流速 | 投标人确定 |
沉淀单元 | |
★沉淀池斜管上升流速(m/h) | 不大于16m/h |
★污泥循环量比 | 单系列总流量3%~5% |
斜管形式 | 六边型蜂窝斜管 |
斜管材质 | 乙丙共聚 |
斜管安装角度(°) | 60° |
★斜管厚度(mm) | 1.0~1.3 |
沉淀池池底坡度 | 投标人确定 |
沉淀池刮泥机转速(r/min) | 投标人确定 |
外排污泥单元
| |
外排污泥泵 | 投标人确定 |
(2)如中水回用处理高密池工艺,参数要求:
反应单元 | |
★数量 | 1个/系列 |
★停留时间(min) | 不小于30min |
结构形式 | 投标人确定 |
反应池搅拌机转速(r/min) | 投标人确定 |
混凝单元 | |
★数量 | 2个/系列 |
★停留时间(min) | 不小于5min |
搅拌速度梯度(s-1) | 投标人确定 |
絮凝单元 | |
★数量 | 1个/系列 |
★停留时间(min) | 不小于12min |
导流筒推进器形式 | 投标人确定 |
搅拌速度梯度(s-1) | 投标人确定 |
导流筒尺寸 | 投标人确定 |
导流筒内循环量 | 投标人确定 |
导流筒内上升流速 | 投标人确定 |
沉淀单元 | |
★沉淀池斜管上升流速(m/h) | 不大于9m/h |
★污泥循环量比 | 单系列总流量3%~5% |
斜管形式 | 六边型蜂窝斜管 |
斜管材质 | 乙丙共聚 |
斜管安装角度(°) | 60° |
★斜管厚度(mm) | 1.0~1.3 |
★沉淀区表面负荷(m/h) | 不大于5.8m/h |
沉淀池池底坡度 | 投标人确定 |
★污泥排放含水率(%) | ≦98% |
沉淀池刮泥机转速(r/min) | 投标人确定 |
外排污泥单元
| |
外排污泥泵 | 投标人确定 |
(3)产水池
万吨污水高密产水池 | |
★数量 | 1个 |
★停留时间(min) | 不小于15min |
★外送泵 | 2用1备 |
中水回用高密产水池 | |
★数量 | 1个 |
★停留时间(min) | 不小于15min |
★外送泵 | 1用1备 |
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并提供完整的加药方案描述。
2、★可采用的药剂及要求如下:
Ø 混凝剂:FeCl3 ,液体,浓度:41%,密度1.45g/cm3,存储时间不低于20d。
Ø 絮凝剂:阴离子 PAM ,采用一体化药剂溶液制备装置,配药浓度不大于0.2%。
Ø 除硅药剂:必须采用氧化镁除硅,纯度:95%,堆积密度:0.65g/L。不接受任何其他厂家专有的除硅药剂。为达到良好的处理效果,氧化镁必须酸化后投加。氧化镁的存储时间不低于15天,按照2组筒仓存储,配套不少于2套氧化镁输送及乳液制备装置,实现较交替运行。
Ø NaOH:液体,浓度:30%,密度1.3.2g/cm3,存储时间不低于7d。罐体由招标方负责,罐体配套的液位计等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提出罐体的接口条件。
Ø H2SO4:液体,98%,1.84g/L,存储时间不低于7d。
Ø 絮凝剂:用于污泥脱水加药,阳离子 PAM ,采用一体化药剂溶液制备装置,配药浓度不大于0.2%。
2.2.6 污泥脱水系统
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并提供完整的污泥脱水系统方案描述。
2、★污泥脱水系统要求如下:
Ø 化学污泥为主,采用板框脱水,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不大于75%。
Ø 脱水系统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6h,含清洗等时间。
Ø 板框脱水机设置不少于2台。
Ø 设置污泥储池,污泥停留时间不低于:12h。
Ø 设置污泥调配池,反应时间不低于10min ,同时满足板框脱水机运行工况。
本技术要求是针对本工程装置工艺段机械设备关于设计、工程、制造、运输(包括包装和临时防腐措施)、安装及安装计划、监督、检查、测试、调试运行等方面的要求。
在技术规范书中指出的是最低的准则和标准。没有明确指出但能满足同样最低要求的其他标准,在取得招标人同意后可以采用。但是,这不减除投标人在保证单个设备和全套系统功能方面的责任。
根据技术规范书提供的进料参数、热源条件、其它能源介质条件、占地面积以及产品要求等等,投标人按照有关规范设计、调试气化污水装置装置。整套系统要求结构简单、布置紧凑、操作维护方便、能长期稳定运行。
投标人必须保证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系统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前述设计运行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本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
本系统主要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应能经受得住系统安装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在设计地震烈度级的地震作用下,设备均能承受,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
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自重和保温重量的同时作用。
投标人负责装置工艺段工艺包设计及设备供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填料等工艺系统供货,并提供安装指导和系统调试服务。投标人对上述系统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材料和防腐的选择考虑设备最少有20年的寿命,在20年内,可利用性高,维护要求低。设备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必须考虑到在设备使用期间经受各项环境条件的综合影响。
2.2.6主要设备性能及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技术路线选定主要设备,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
2.2.7专利
投标人应当对本合同规定的设备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且负责保护招标人不收任何损害,一切由执照费、文字及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或者由使用设备和工艺结构特征、元件的排列所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及费用与招标人无关。本合同所报价格,应当视作为包括了专利费、执照费和其他这方面费用。
2.2.8平面布置
本项目占地面积有限,要求髙密度沉淀池、泵房、加药间、污泥脱水及管路系统均应在边界,不得超越,布置应合理、紧凑,尽量减少占地。
可用占地面积:30x20m 和 20x16m 两处可用占地。
2.2.9参考标准
本供货应按有关质量标准、测试程序和规则实施,这些通称为参考标准。投标方应熟悉这些标准的所有要求。若未指明特殊参考标准就釆用公认的国际标准。
设备和附件应按照相关的参考标准即相关的质量标准、试验程序、操作规范安装和验收规范来完成。
投标人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选择采用国际标准、中国标准或国际公认的其它国家标准。如果是最后一种情况,须提供证明来证实其选用的标准至少等同于本技术规范指定的标准。
应采用招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所发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执行的标准规范:
按照现行国家、中石化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包括不限于以下所列的标准。
工艺及管道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SH 3034
《硬聚氯乙烯管》(GB/T4219)
《钢制管法兰(PN系列)》HG/T20592,A系列(密封面RF)
《钢制管法兰用非金属垫片(PN系列)》HG/T20606, A系列《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PN系列)》HG/T20613 《钢制管法兰(CLASS系列)》HG/T20615 《钢制管法兰用非金属垫片(CLASS系列)》HG/T20627 《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CLASS系列)》HG/T20634
b.设备和转动机械
《压力容器用钢板》GB 6654—1996及第2号修改通知单《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 9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8
《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SH 3046
《钢制常压容器》JB/T 4735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 (最新版)
《压力容器》GB150.1〜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T3074
c安全措施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
《石油化工噪声控制设计规范》(SH/T3146)
d保温和油漆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SH 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SH 3010 《石油化工管道设备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 3043
2.2.10其他一般要求
法兰接口
法兰、法兰盖选用HG/T20592 -2009,且需符合本项目统一规定。
垫片材料选用符合本项目统一规定。
螺纹、螺栓、螺母和垫圈
所有螺纹都用公制尺寸,中等配合,符合本项目统一规定。
螺栓长度应在完全拧紧状态下有2〜5条螺纹露在外侧,螺母下必须有平垫圈和弹簧垫圈,以保证螺栓中不产生弯曲应力。
螺栓选用全螺纹螺柱,材质35CrMOA,螺母选用六角螺母,材质30CrMOA。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设备应设有由高强度铸铁或结构钢制成的基座,基座置于混凝土基础上。基座固定用的螺栓、螺母、垫圈、调整螺丝、垫铁等安装附件均应包括在设备供货范围内。
每台设备都应在明显位置固定有铭牌,以中文和英文把制造厂的名称、设备编号等清楚的标明在上面。这种铭牌应是一块刚性层压的塑料板和铝板。
如设备是淹没式的或是设备的铭牌设在一个视觉不方便的地方时,投标人应提供另外一块同样的铭牌,固定在一个视觉方便的地方。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计和设备在运转中是安全的,所有旋转体、齿轮、链轮、飞轮、皮带(链条)传动都设置有防护装置。
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设备被施工现场工作的其它人员损坏。
所有转到设备的防护装置要考虑盘车、以方便检修拆卸。
除非本技术规范另行规定,应在必要位置设置噪音消除装置,以确保设备运行时其周边一米范围内的噪声等级不超过85dB(A)。
为了防止潮湿、雨淋的侵袭而导致设备的锈蚀,投标人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3电气技术要求
2.3.1电动机选型要求
(1)概述
每台电动机的设计和构造必须保证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致。
(2)额定值
1)交流电动机电压为10kV、380/220V,50Hz。
2)当频率为额定值时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值时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3%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3)转矩电流特性
1)鼠笼感应电动机应设计为全压起动,在上述的电压与频率变化范围内的运行或起动时,对于绝缘系统和外壳的温升不得超过温升限值。
2)鼠笼感应电动机的堵转转子电流不应超过额定满载电流的6.5倍。电动机的转子堵转时间应大于电动机和从动设备的加速时间。
3)电动机应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并假定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4)超速限制
电动机制造应使它至少能承受国标规定的超速值而无机械损害。
(5)振动限制
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使电动机的振动限制在合格的范围内,振幅不应超过国标规定的数值。
(6)外壳(满足防腐要求)
A.室内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为IP45
B.用于室外的电动机应是全封闭风冷式,防护等级为IP55。
C.除了防爆电机外,电动机应有排放孔。
D.电动机两端均设加油孔。
(7)接地
每台电动机都应有连接外部地线导体的合适设施。电动机应有2个接地端子,应在相反的两侧接地。
(8)轴承
A.对于特殊的电动机,轴承应按照制造厂商的最佳设计供货,轴承采用SKF。
B.任何电动机减磨轴承的最低轴承寿命(L-10)131,000小时或者预期平均寿命(L-50)150,000小时。
C.带减磨轴承的电动机应有加油或加脂配件,这样不必拆卸电动机就可以使润滑剂进入轴承座。
D.采用套筒轴承的电动机应可方便地使用气隙规,测量气隙而无须拆卸轴承座。
E.提供的套筒轴承,应是油环润滑式。该轴承应是分裂的,其分裂式轴承座和分裂式端盖的安置在不用拆开电动机或者卸下半联轴节的情况下就可检查与更换轴承。所有的油位计都应有标记来显示静止状态和运行状态的真实的油位,此时两个油位高低相差为40mm或更多。
F.投标人提供每台电动机推荐采用的轴承润滑剂和防锈剂,包括商标、规格型号和名称。另外,在制造厂商的使用手册中应有一张完整的所有的推荐采用的润滑剂和防锈剂的表格。该表应说明:推荐的润滑剂和防锈剂哪些是不能互相配用的。
(9)材料
绝缘等级为F级,并以B级温升考核。
(10)引线和端子
A.电动机引线和连接线绝缘应有同样的绝缘等级并与电动机的绝缘系统一致。
B.承包商应提供用于电动机内部引线和现场安装的指定规格的外部电缆接口设备。
(11)电动机控制
A.电动机应有“热保护”。
B.额定功率75kW和更大的电动机,它们有套筒式或平板式轴承。每只轴承应配有热电阻温度检测器(Pt100、三线制)并引线到一个单独的出线盒以备外部连接。
(12)附件
A.加热器
用于户外的电动机额定功率大于30kW和用于户内75kW以上的电动机装于潮湿处时都应配备加热器。
B.出线盒
应该提供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可穿线的导线盒,其用于电动机的全部引线,包括电动机主引线,加热器引线和热保护器的引线。引线管出线盒最好是斜分式。引线管盒应可以从电机上拆下来。电机内部引线的引出应足够大,以便使与引线连在一起的端子连接器的各部分都可以通过。引线盒的开孔在供货时未敲开。
2.3.2电气设备要求
(1)安装材料技术要求
就地配电箱与工艺设备之间连线的电缆、桥架、保护管及相关辅材由招标方负责供货,所有安装材料应足量,满足现场防火、防水、防腐实际安装需要。
A.控制回路导线要求
所有控制回路导线应具有耐热、防潮和阻燃型绝缘的多股铜铰线。强电控制回路导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弱电回路导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布线的最小截面为4.0mm2。布线应具有足够的容量传输电流。
B.端子排要求
就地箱内端子排应留有不少于端子总量15%的备用端子,端子排应具有阻燃性能。端子排中交流回路、直流回路、电流回路、电压回路、合闸回路、跳闸回路的端子间均应有空端子隔离。端子排的额定值不小于10A、600V,每个端子排将标有编号。端子排安装位置要便于维修。
C.电缆要求:
低压电缆选用ZR-YJV-0.6/1kV型,控制电缆选用ZR-KVV(P)-450/750V型;所有电缆均为C级产品。
(2)安装调试要求
投标人应派出合格的工程师到项目所在地点进行安装和系统调试,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
在系统装置安装结束后,进行装置的分部和整套调试。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试验。
投标人应提供所供装置调试、可靠性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的项目、试验内容、程序及所有相关的文件资料。
3.3.3其他
Ø 所有高、低压供配电设备及电气控制设备的设计,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Ø 电气系统的设计均考虑工艺对开、停车的操作,及安全维护等要求。
Ø 所有的电动机和用电设备的控制、计量、保护和信号等均按IEC、GB等有关规程和规范设置。
Ø 所有电气设备均适用于现场特有的环境特征,适应化工厂的腐蚀性大气环境,并按所需的功能进行选型。
Ø 所选电气设备均根据现场特有的气象、温度及海拔高度等特征设计和制造,并能在上述环境条件下以额定出力连续运行。
Ø 所有电气设备和材料均满足工艺、环境、人身安全及操作、维修方便等要求。电动机应选择相应的防护等级。
Ø 能满足0.4kV系统功率因数COSφ≥0.90并保证不会过补偿。谐波水平满足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共电网谐波”的要求。
Ø 低压成套柜柜型为MNS抽屉柜,断路器接触器推荐选用施耐德,所有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建议选用上海二工或江阴长江电器产品,软启动(如有)推荐选用施耐德,变频器(如有)选用ABB。
Ø 装置供电电压规定
电动机功率380V、50Hz、3相
照明 AC 220V 单相
检修电源箱 AC 380V 3相
低压开关柜及电机起动器控制电源 AC 220V
Ø 允许电压降
正常条件下电动机端子电压:(100%±5%)Ue
起动条件下母线电压: 不小于85%Ue
普通场所照明灯具的端电压:(100%±5%)Ue
其他用电设备端电压:(100%±5%)Ue
Ø 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电控设备,应在满足设计条件和工艺要求的前提下,要力求做到安全可靠、操作维护方便。
2)所有的电动机和用电设备的控制、计量、保护和信号等均按IEC、GB等有关规程和规范设置,如有疑议,投标人和招标人协商解决。
3)控制方式采用控制室集中控制与就地控制相结合,实现监视、控制、报警、安全联锁。380V/220V用电设备的保护采用低压空气断路器、接触器、电动机保护器等相应的组合,作为短路、过负荷及断相保护;控制采用现场控制箱及PLC上两地控制,并在现场控制柜及PLC上设开停信号灯。
对于15kW以上的电动机回路或生产上有要求的,则在现场控制箱及PLC上增设电流显示。
对不需装设过负荷、断相及失压保护的用电设备,则用负荷开关或插座控制。
4)所有低压用电负荷的配电设置在低压柜上。在现场设置就地操作柱(控制箱),其上应有必要的指示灯及开、停机操作按钮或调速装置,15kW及以上的用电设备,就地操作柱(控制箱)上应有电流表。
5)电动机、配电柜等应选择相应的防护等级。
6)电气设备内部的接地极板由供货厂家提供。
7)断路器分断能力
380V系统不小于50kA
3.4仪表设备技术要求
3.4.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投标人所供仪表、控制设备及相应附件的列项、数量和型式规范应完全满足本招标书中各条款的要求。
响应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工作语言为中文,全部图纸资料应采用中文。
3.4.2仪表设备总体要求
符合设计技术规程和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选用技术成熟、可靠、有运行业绩的先进设备。
重要的检测、保护、一次元件独立冗余配置,特别重要的三冗余设置。
3.4.3仪表一般要求
随工艺系统和主设备所供的就地仪表、过程开关、检测元件和分析仪表应保证符合国际标准,不得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并根据安装地点的要求,满足防火、防水、防腐的有关要求。控制信号点位要求:气动阀的开、关,开状态、关状态信号送至DCS,调节阀的阀位控制信号及阀位反馈信号送至DCS,所有泵、风机等电机设备的启动、停止、已启动、已停止、故障、保护跳闸、远控信号、电流信号、变频装置的频率反馈及频率给定信号送至DCS,远传仪表4-20mA信号送至DCS,尽量不使用压力开关、液位开关,采用压力变送器、液位计代之, DCS控制系统由招标人统一考虑。
1)现场仪表原则上要求均带就地显示表头,以便观察和调试;现场仪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2)压力差压变送器采用进口或合资智能型仪表材质选用与工艺管道保持一致,一般为耐腐蚀性的SS304不锈钢。压力差压变送器要求如下:变送器应是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智能型,测量原理及制造工艺应具有五年以上成熟的应用经验,并应至少达到下列性能:
a. 二线制,输出信号4~20mA,供电电压24VDC,精度不低于±0.075%。
b. 有双向远程数字通信能力,通讯格式采用HART协议。能通过手持智能终端对变送器进行远程距离诊断、查询、标定和重新组态,可在线调整,调整期间对变送器的正常输出不造成任何干扰。
c. 有自诊断功能,当有故障时可以正确清晰地在智能通信终端和DCS的CRT上显示故障信息。
d. 根据所测的值而直接发出一个与被测量成正比的电气信号,该信号为4~20mADC,以对应校验量程中0~100%的值。对“零”和“满量程”都能进行调整。除具有远方零点,满量程调整功能外,还具有本机就地零点,满量程调整功能。零点的压缩和提高可以在-100~100%的量程中自由定点。变送器设有统一的测试接口,以便连接电气测试设备。
e. 连接线和端子符合现行的ANSI标准,所有端子都有永久性的标记,便于识别。
f. 直接与液体接触的部件的材料能适用该种液体,防止出现腐蚀和侵蚀问题。与过程连接的尺寸为1/2-14NPT。
g. 变送器外壳采用耐用金属制成。防护等级为IEC IP67,密封的壳盖易于装卸,电线、电缆管接头为螺纹口式,口径为1/2-14NPT ,并配有电缆接头,备用的电缆管接头用带O型密封圈的铜制封堵头封。变送器外壳具有适当的密封方式与变送器的机械部分分隔开,达到其最佳工作状态。
h. 在外接负载电阻最少为500欧姆时,仍能正常工作。变送器断电后重新启动应在2秒内恢复正常显示。变送器输出信号的刷新速度每秒高于20次,总体响应时间不超过800毫秒。
i. 压力变送器的设计功能有:能把介质的表压力转换为输出信号。
j. 差压变送器能把介质过程差压转换成输出信号,输出信号可以代表液位及差压。整定差压值小于等于6KPa均定义为微差压变送器,整定差压值大于6KPa均定义为普通型差压变送器。
k. 差压变送器在高压连接侧(或低压连接侧)处于最大流体工作压力时,而在低压连接侧(或高压连接侧)直接通大气的情况下,不致于损坏仪表或使整定值偏移。差压变送器两侧均等的静压力变化不会影响仪表精度。
l. 每台变送器应满足以下温度及湿度要求:
环境温度范围:-30~80℃
存储温度范围:-40~110℃
工作温度范围:-30~120℃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0-100%
m. 变送器及差压变送器均应带有液晶显示数字表头,表头除可以交替显示工程数字量及百分比外,还可以组态显示工艺要求的工程单位。
n. 变送器采用以下材料:
接液膜片 316L不锈钢
灌充液体 硅油
连接法兰不锈钢
排气排液阀不锈钢
安装支架不锈钢
o.变送器的参数必须满足现场工艺测量要求,保证满足测量点在变送器设定量程的2/3~3/4范围内,量程比100:1,变送器满量程与设定量程比不能大于10。
3)就地压力表技术要求:压力表的类型包括弹簧管不锈钢压力表、泵出口及其他脉动场合用的耐振耐磨不锈钢压力表,膜盒压力表,对于易发生堵塞及强腐蚀性场合选用的隔膜压力表(隔膜材料根据工艺介质情况选用)等,压力表结构形式应为圆盘式结构。刻度盘直径一般为100mm,刻度应采用直读式,除特殊说明外,工程单位必须使用Pa、KPa、MPa,满刻度压力大于6.4MPa的压力表必须带防爆安全玻璃和安全泄压结构。压力表的外壳材料应为不锈钢,振动比较大的场所采用耐振型,内充硅油制作。其测量部件的材质必须能够承受工艺介质的腐蚀并且不应低于工艺管道等级,电气接口M20X1.5。所有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和制造规范选用,应符合相关材料规范的规定。压力表的量程模数及刻度应符合有关规定。测量稳定压力时,正常操作压力应为压力表量程的1/3~2/3,测量脉动压力时,正常操作压力应为压力表量程的1/3~1/2。带安装支架和引压接头;防护等级IP65;外壳应是耐用金属,带便于拆卸的密封盖,精度不低于±1.5%。连接螺纹M20×1.5,精度1.5级,压力表要求采用短名单要求产品。
就地压力表务必为短名单内设备。
4)温度仪表要求:温度元件应是成熟、稳定、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主流产品,经过实际应用考验并能满足本工程工艺生产过程控制需要的产品。温度元件应至少有三家国内、外同类工况下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经历,应说明所提供的温度元件及附件的产地。温度元件及所有电子部件都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温度元件指包括外保护套、接线盒、外保护套与接线盒之间的加强保护管,密封部件及其他全部附件的完整结构。所有的温度元件应为绝缘型,温度元件必须带外保护套、接线盒,外保护套与接线盒之间的加强保护管。温度元件外保护套的压力等级应符合温度元件规范清单的要求。其外保护套的材质必须能够承受工艺介质的腐蚀,其最低材质要求为316SS。就地温度仪表选用双金属温度计。热电阻采用双芯Pt100,精度不低于0.5%,就地指示温度计采用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温度仪表品牌需满足短名单要求。
温度仪表务必为短名单内设备。
5)压力差压液位开关(如果必须有)的技术要求:压力开关、差压开关应采用膜片加O型圈的取压密封方式;压力开关、差压开关动作时间≤0.1ms,活塞行程≤0.25mm;压力开关的复现性应满足行业标准要求;低量程的压力开关回差值应能调整;如不能调整,应小于量程的10%;压力开关膜片应采用不锈钢膜片焊接方式,不得使用非金属膜片;压力开关、差压开关报警设定值应现场可调;压力开关、差压开关的接口为1/2”NPT(F)316SS材料,压力开关、差压开关的防护等级应满足IP65、NEMA4X要求,特殊场合(如防腐、防爆)应提供满足防腐、防爆使用标准的产品,并能长时间的连续稳定工作;差压开关应保证静压对测量信号不产生影响,单侧受压不应造成差压开关的损坏和报警值的漂移。压力开关短时承受其可测量范围1.5倍的压力而不应被损坏或响应其性能。开关内部应采用插入式接线端子,不得采用缠绕式接线端子;压力或差压开关品牌需满足短名单要求。液位开关应满足工艺介质的使用条件,液位开关采用浮球式工作原理或电接点测量原理,开关单元采用不锈钢材料,干触点结构。液位开关品牌需满足短名单要求。
压力差压液位开关务必为短名单内设备。
6)流量仪表的技术要求:流量测量装置选用高精度流量计(不得采用孔板流量计),并可在控制室显示。电磁流量计选用进口产品,节流件:转子型、插入式、浮子流量计、涡街流量计等采用国产优质系列产品;流量仪表的规格和材料应能充分满足工艺条件,其接口管道直径应与工艺管道直径相同,没特别注明的情况下不带前后直管段。流量仪表的法兰符合HG/T20592-2009标准,材质应与工艺管线材质一致,连接形式为对焊。沉淀池或各类管道出口入口安装的流量计品牌规格与型号须一致,用于物料平衡、结算、计量的流量计需选用质量流量计。流量仪表应带有顶丝、全螺纹螺柱、厚型螺母、吹扫孔板、垫片及定位环等安装附件。流量仪表接液材质必须能够承受工艺介质的腐蚀,并应不低于316ss。插入式、涡街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质量流量计品牌满足短名单要求,电磁流量仪表的防护等级IP67 ,供电电源:仪表供电~220V,4-20mA输出带hart,电极材质不低于不锈钢316L。插入式、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计采用24VDC供电,4-20mA带hart。
流量仪表务必为短名单内设备。
7)分析仪表的技术要求:各类分析仪表(pH计、电导率、ORP、浊度计及盐度计等)采用水处理系统上有成熟应用经验的进口产品,分析仪表品牌满足短名单要求,材质必须能够承受工艺介质的腐蚀,选用耐腐蚀耐酸碱型,其最低材质要求为316ss。水质分析仪表的精度要求小于±2%,浊度仪的精度要求小于±5%,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min,输出4-20mA模拟量信号,其他技术要求满足以下标准要求:
HJ/T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7—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8—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9—2003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分析仪表材质选用耐腐蚀、耐酸碱316L不锈钢,若分析仪表二次转换仪表为盘装方式,投标人还应根据工艺区域的要求提供1块或数块仪表盘/柜。
分析仪表务必为短名单内设备。
8)阀门电动装置技术要求:电动装置选用智能一体化产品,品牌满足短名单要求。
开关型电动装置要求:
a.能实现阀门电动装置就地及远方控制功能。远方控制为接收远方控制系统(DCS)来开关量控制信号(继电器无源、长脉冲接点,当开向接点闭合时,阀门开向打开动作;当关向接点闭合时,阀门关向关闭动作)。每个电动装置带全开(全关)各两对限位开关。电动装置应带有错相、断相、过力矩、过压、超温等保护。
b.每个电动阀门装置提供阀门综合故障一付接点供DCS使用(DPDT型,无源干接点,阀门综合故障时接点闭合),接点容量220VAC,1A,综合故障包括电源故障、阀门过力矩、断相、超温等内容。
调节型电动装置要求:
a.电动装置可通过自配的精确定位装置(随执行机构一体化)接受DCS系统输出的4~20mA模拟信号,确保电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系统的接口协调一致,组成完整的闭环控制回路。并具有远控/就地操作切换保护功能。
b.电动装置可提供一个内部供电的电气隔离的4~20mA阀位反馈信号。定位器的输入信号与阀位反馈信号本身即为公共接地连接,保证调节性能,并具有现场阀位液晶显示功能。
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应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启动转矩倍数,低的启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电动执行机构机械传动结构应具有自锁功能,电机应无刹车,功能可靠。
供电选用~380V
电动装置于全开和全关位置各配置性能可靠的限位开关,以及全行程保护的力矩开关。
所有的扭矩和限位开关为快速动作的微动开关具有IP67的密封防护等级,其皆电容量为250VAC,5A。
限位开关和力矩开关的传感器无需电池支持,以避免电池没电的情况下,执行器的所有参数丢失,不能正常操作。
电动装置都采用金属材质,不能使用塑料等其他非坚固材质,其中传动涡轮、传动齿轮应采用硬质合金。
电动装置采用引进技术智能控制一体化产品。控制阀:控制阀通常采用单座阀,切断用的开关阀通常采用球阀。控制阀的执行机构为气动薄膜式,并带弹簧复位。控制阀的所有附件,包括电气阀门定位器、电磁阀、阀位开关及过滤减压器等均随控制阀成套供货。阀门的位置信号开关原则上采用接近开关。电磁阀选用双电控24ADC/~220V供电电磁阀,由电磁阀箱供电,供电方式最终由招标人确认,电动装置、电磁阀、阀门及其附件品牌满足短名单要求。
阀门务必为短名单内设备。
9)液位仪表的技术要求:当液位大于1.5m时,采用双法兰液位变送器,测量灌区的液位采用雷达液位计、静压式液位计及超声波液位计,雷达液位计、超声波及静压液位计采用进口产品,液位仪表材质选用耐腐蚀的SS304不锈钢。液位(料位)计采用进口优质产品,应能充分满足工艺条件。供电电源:仪表供电DC24V,输出信号:4~20mA 带HART 协议,电气接口尺寸1/2’NPT,应说明所提供的液位(料位)计及附件的产地,材质等。液位(料位)计及所有电子部件及附件都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投标人应对液位(料位)计的特点和技术规格进行说明,并应说明安装方法及条件。材质必须能够承受工艺介质的腐蚀,其最低材质要求为316ss。液位计的防护等级IP67。
液位仪表务必为短名单内设备。
10)表盘:钢板厚度不小于2mm,断路器等元器件:采用施耐德档次产品,端子排:选用菲尼克斯档次产品,标牌:不锈钢,电源备用回路不低于20%。
11)水泵电动机仪表和控制要求
随水泵配供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必须是有成熟的运行经验,可靠的产品,其选型应征得招标人方认可,所有测点必须考虑安装和维修的方便。
水泵前后轴承温度、电动机线圈及轴承温度测点热电阻采用双芯热电阻Pt100(三线制)。每台水泵电动机线圈(A、B、C)热电阻3支,每台水泵电动机轴承热电阻2支,每台水泵前后轴承热电阻2支,每台水泵共配带7支双芯热电阻,高压泵还需设置电机前后轴承振动测点(名称、型式规范、数量、用途由投标人填写)。以上测点低压泵(200kw)以下可根据情况选择配置。所有远传测点统一接入DCS控制系统。
水泵出口需设置就地压力表,水泵出口母管需设置压力变送器(根据工艺需求配置,配置情况需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泵联锁、控制、泵启动、停止及报警条件要求,控制测量测点布置图。在设计过程中,如有修改,必须及时提供给招标人。
12)投标人应负责水箱预留液位仪表的开孔设计,提供相关资料给招标人。加药系统计量泵应能根据流量实现自动和手动调节。水泵、计量泵出口管和出口母管装设就地压力指示表,对于大于或等于两台水泵的出口母管应装设远传压力指示(两线制4~20mA输出)。仪用和工艺用压缩空气母管应分别设置就地和远传压力指示(两线制4~20mA输出)。
投标人所供的仪表控制设备的型号和生产厂家最终由招标人确认。
13)以上仪表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仪表名称及其外形尺寸,接口尺寸或法兰详图,仪表精确等级等参数。
·仪表选型样本及其他附件选型样本
·仪表防爆合格证(copy)、仪表防护等级、防火等级证书
·推荐的开工备品备件清单及2年操作备品备件清单
·仪表总装连接图及各部件名称,仪表外形尺寸图及部件尺寸图,仪表安装图(参考)
·设备设计、安装方法及详细说明
·仪表安装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
·维护说明书
·所供仪表的包装、储运条件。
·电气连接图、电源等级负荷要求。
·仪表检验校验及产品合格证书
·出厂验收测试程序
·所供仪表的详细清单(包括设备编号、型号、品牌、数量、产地等)
·随机资料(包括:产品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仪表及其附件的说明书、使用手册、外形尺寸图、安装指导手册、维护操作手册、仪表检验测试报告、标定证书、防爆合格证书、原产地证明等)1份纸质,1份电子版。
14)以上仪表上均应配不锈钢铭牌,应符合标志系统标准MSS-SP-25,固定在容易看见的地方。
铭牌应有的(但不限于此)内容如下: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仪表位号及型号
c 仪表类型、用途名称等
d 精确度等级
e 制造年月
15)供货商提供的所有仪表的质量保证期见商务文件。
3.4.4仪表防护要求
现场安装的电子式仪表满足 IEC60529 和 GB4208 标准规定的 IP65 的防护等级;仪表选型优先考虑采用不需要保温伴热类型的仪表,尽量减少仪表保温箱的使用,如果需要保温箱,保温箱材质选用不锈钢,内带散热片,双层(中间填充隔热材料)。
仪表伴热配管原则上独立于工艺伴热,仪表伴热与工艺管道伴热采用相同伴热方式。采用蒸汽伴热,配管采用 304SS不锈钢管;采用热水伴热,选用 304SS 不锈钢管。特殊情况下须经招标人同意选用电伴热。
尽可能避免采用隔离或吹洗仪表测量管线。
现场仪表接液材质及过程安装材料的选择符合管道等级规定的要求,高于/ 等于/等同于仪表使用部位的工艺材质。
仪表接液部分材质一般选用 316LSS。
对于强腐蚀性、含固体颗粒、易结晶、高粘度等介质,选用隔离膜片型的压力表或压力变送器。膜片材质通常选用 316LSS,当 316LSS 不能满足需要时,根据管道等级规定并结合介质特性选择合适的材质。填充介质应根据温度范围、压力范围、和介质特性进行选择,通常选用硅油。
3.4.5仪表电源要求
本系统接受招标人提供的两路AC380/220V三相四线制总电源(两路电源的备用自投由投标人实现),若有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要求投标人配电源转换器;投标人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初步电负荷要求。
1)仪表用电压规格为 220V AC 50Hz 和 24V DC。原则上现场仪表选用 24V DC 供电(由DCS模块供电),特殊情况下、分析仪表可采用 220V AC 供电。
2)电动执行机构的供电优先采用 380VAC 电源。
3)投标人供货范围内(并包括各水箱、溶液箱等液位测量,各个工艺子系统的所有检测仪表所需电源)的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及电源分配由招标方负责,投标人各就地电控柜、电源柜还留有一定的380VAC、220VAC和24VDC备用回路。电动阀门配电箱应留有10%备用回路。
3.4.6仪表气源要求
招标方提供气源,确保气源中断后能持续供气 30 分钟。投标人负责自供气主管到各用气点的管路设计。
仪表气源进装置应符合如下要求:
仪表空气质量符合《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14 的有关要求。仪表空气的露点应比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含尘粒径不应大于3μm,含尘量小于1mg/m3,油份含量应控制在1ppm以下。送至装置的仪表气源压力不低于0.6MPa(G)。仪表空气贮罐容量按停电后能确保最低空气压力为0.5MPa,保持时间不低于20分钟的容量。
3.4.7盘、台、箱、柜技术要求
就地柜、电磁阀箱、配电箱,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下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撑结构的振动,符合IP65或相应的标准。
投标人负责气化污水装置工艺控制系统的电磁阀和电磁阀箱,电磁阀箱配有整套气源过滤装置、气源球阀、气源母管和箱内气源管路及分配,气源管路采用不锈钢管道。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单独设置的电磁阀箱数量、规格和用途。投标人所供的气动阀门电磁阀箱,电动阀门配电箱应根据工艺子系统和设备布置区域设置,各控制箱尽量外型一致、美观,统一布置,便于操作,避免过于零散。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电磁阀箱、就地控制箱、风机和泵的就地控制电控箱的数量、规格尺寸和用途。气动阀门要求集中采用机旁箱控制,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标准。
盘柜应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极限值。如盘、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应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对于控制盘和控制柜,内部应提供有220VAC照明灯和标准插座,在门内侧有电源开关,保证能清楚识别所有铭牌内容。
盘、台、柜内应设有独立的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地接点端子,与结构内部未接地电路板在电气上隔离。
就地控制柜、电磁阀箱等每一信号(AI/AO/DI/DO)均应设有1个屏蔽端子,并留有25%的备用端子。
投标人所供的控制机柜的外型尺寸应满足要求,控制机柜的色标由招标人提供。就地机柜应为前开门。投标人应提供就地机柜、电磁阀箱等的基础钢支撑基架。
台、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
所有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地接到结构内指定的接地母线上。台、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且不反光。
3.1 编制目的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启动试运、性能考核和工程验收工作执行国家、煤炭工业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同时为统一技术标准,保证项目质量,本工程执行规定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规范、标准、规定的执行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允许采用国家各行业管理机关或地方颁发的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当各种规范、标准、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采用要求较高的标准规范,或书面通知业主,以便及时确认。对有更新的标准和规范,应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其中的附加或补充条款。
3.2 关于进口设备
关于引进装置和设备,允许采用投标人提供的标准、规范,但同时须遵守相关的中国标准及规范,业主将对此进行审查和确认:
3.2.1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一定要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应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3.2.2 为了确保引进装置和设备的先进性,根据需要应坚持高标准,宜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如果国际标准低于投标人提供的国外标准(包括该国的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时,可采用投标人提供的标准,但技术经济要合理。
3.2.3 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要做好标准化的审查工作。除采用ISO、IEC标准之外,也可以采用一些国外先进的标准。如:美国的国家标准(ANSI)、德国工业标准(DIN)、日本工业标准(JIS);必要时也可以采用国外专业标准,如美国石油协会标准(API)、美国试验材料协会标准(ASTM)、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ASME)、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标准(NEMA)、美国仪表协会标准(ISA)、管式交换器厂商协会标准(TEMA)、美国钢结构协会标准(AISC)等。对于引进的机械、设备,特别是压缩机等大型机械和设备,要坚持英国劳氏船级社(LR)或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L)制订的认证标准,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3.2.4 对于国外引进的工艺设备,原则上采用API或ISO 等上述标准。若采用制造厂标准,那么制造厂标准不应低于上述标准,如果上述标准与制造厂标准有差异,投标人应在工艺包或基础设计审查会上向招标人提供偏差清单并进行解释,以便招标人进行确认。如果是特殊设计制造的设备,应符合工艺要求且应提供给招标人验收标准。
3.2.5 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要采用国际单位制。特殊情况下需经业主同意,方可引进采用其它单位制的设备、材料。
3.2.6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专业标准,要有利于国产化,有利于我国技术装备的配套;要符合我国设备品种、规格的发展方向。特别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仪表用的设备、材料以及它们的连接件、阀门、管件和管道法兰等,要有利于国内配套,有利于备品、备件的加工、制造。
投标人可以在其设计工作中使用中国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图集。。
上述原则只是本项目对标准规范采用的通用原则,对具体装置而言,投标人应按照装置基础的要求,选用合适的标准规范。
3.2.7 执行标准和规范
工艺设备设计与制造以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环字(87)002 号文)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 年版)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
《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要求》(JB/T5000.9‐1998)
《铸钢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7‐1998)
《额定电压 35kV 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GB12706)
《DCS 系统用流程图符号规定》(MIS)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18年版
《换热器及冷凝器用钛及钛合金管》GB/T 3625
《管壳式换热器》GB151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JB2932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J32
《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J34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ZBJ98003
《衬胶钢管和管件》HG21501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
《管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GB 9112
《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GB 9119
提供主要规范以便相关各方通过阅读说明书,完全掌握其用途下的功能测试、现场调校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测量结果应根据调校证书中记录的系统误差值和现场的环境条件、温度变化进行结果修正,并给出足以使招标人满意的证明。原则上所有的测试设备/仪表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校检定,压力试验用的压力表应在实际使用前三个月内进行实验室检定,并在使用前一周内在现场进行比对检定。在测量/试验中或其后如发现使用了非调校的设备和仪器,或使用了标定/调校证书失效了的设备和仪器,所完成的测量和试验必须重新进行。
4.1 供货要求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界区内所需的专利/专有设备、关键设备和仪表,详见4.2供货界面。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低于本文件要求或低于合同规定时,投标人应负责及时更换,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2 ★界面
4.2.1 设计界面
投标人设计范围:
(1)工艺:投标人提供界区内设备、管道的工艺导图设计;提供污泥脱水系统的工艺导图设计;提供界区为满足性能要求的配套药剂投加系统工艺导图设计;提供界区供货范围内的公用工程(水、电、风)接口条件至红线外1m处。
投标人负责提供板框脱水机的采购文件,深度满足招标方直接采购设备的要求,同时负责污泥脱水间及污泥脱水系统的工艺导图设计工作。
(2)土建:投标人提供装置、加药间、污泥脱水间等工艺单元的土建导图设计。
(3)仪表自控:投标人负责供货范围内仪表、自控设备的选型设计;PLC系统设计,PLC监控的信号应是成套单元在生产运行中必要的状态、报警、工艺参数和控制信号。投标人负责完成组态工作。
(4)电气:负责配电室内低压配电系统导图设计工作。
招标方设计范围:
(1)工艺:基于投标人提供的导图条件,负责整个项目的工艺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高密池系统设备、管道施工图设计;污泥脱水系统的工艺施工设计;加药装置施工图设计等;界区外的公用工程(水、电、风)接口条件至红线外1m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包含支吊架、材料清单等设计范围。
(2)土建:基于投标人提供的土建导图条件,设计院完成装置、加药间、污泥脱水间等工艺单元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3)仪表自控:基于投标人供货范围内仪表、自控设备的选型设计,设计院完成自控电缆、桥架等设计工作;负责非工艺设备相关的自控设计工作;负责污泥脱水系统的自控设计工作;与全场控制系统接入的设计工作。
(4)电气:设计院负责配电室至用电设备之间的电缆、桥架、穿线管等设计。设计院负责外部低压配电接入设计。负责污泥脱水设备系统的低压配电的设计工作。
(5)其他:设计院负责其他各专业(暖通、给排水、防雷接地等)施工图设计工作。
4.2.2 供货界面
投标人供货范围:
投标人提供所有专利/专有设备和关键设备;
招标方供货范围:
(1)红线范围内所有电气、自控电缆、桥架、穿线管、接地材料、接线软管、支架等材料均属于招标方供货范围。外部低压供电接入及自控系统与污水厂全场系统的对接等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均属于招标方供货范围。
(2)红线范围内管材、管件、支吊架、手动阀门等管路配套材料、暖通、给排水等专业设备、材料均由招标方负责;红线外的接入所需的各专业设备、安装材料等均由招标方负责。
(3)污泥脱水系统板框脱水机及配套液压、冲洗、卸料等工艺设备及配套自控、仪表、电气设备均有招标方负责。
4.2.3 施工、安装、调试界面
Ø 所有供货设备现场交货,运至现场的设备,由招标方负责卸车、存储、安装,投标人现场指导安装并保证安装效果,后续因为安装问题引起的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由投标人负责。
招标方负责整个项目全部现场施工工作,并在投标人指导下完成系统调试;负责工程验收等工作。
4.3 ★供货清单(投标方根据自己的技术方案,列出主要的专有设备及主要设备)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
5.1.1工厂检验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5.1.2工厂性能验收试验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是否符合主要技术性能的要求。
投标人应随设备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标准。
投标人应对全部设备及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试验,并提供出厂试验报告书,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人。
对系统的工厂试验,招标人有权派代表参加,投标人应在进行试验前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有关招标人参加的试验项目及试验进度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签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列入合同。
5.2.1运输
每个设备箱至少应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招标人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贮存保留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最后一层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发货号及相应的设备安装位置。
投标人对每一件设备均应严格执行原设备制造商推荐的维护建议,以确保设备在运输时完好如初。
投标人应包装所有供货设备(包括备品备件),避免设备遭受污染,机械损
伤,导致性能下降。
装运期间,设备的里外均应保证清洁,并套上防水塑料薄膜。
所有设备均应分别包装、装箱、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散失、损坏或被盗。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整套设备的运输、搬运、贮存指导书。
5.2.2贮存
当设备需要防止结霜或需要防潮时,投标人应提供干燥手段(干燥器或干燥剂),并指明周期性更换或干燥的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贮存说明书,包括定期检查和贮存维护的要求,以保证设备贮存期间不被损坏。这些说明书不应放置于运输设备的包装箱内部,而应单独提供给招标人。
产品质量合格证
工厂的试验检测报告
完整的操作和维修手册
如无专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开车调试备件,制造厂家的质保期间内随机备件应包含在其设备的报价中。并提供质保期后两年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
提供的所有备件应是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与所需更换的备件完全吻合。这些备件应有经过处理的包装,能在工地气候条件下长期有效。在每个备件的包装外面应明显标出备件和名称,用途或标出编号,如果在一板条箱或箱子内有一种以上的备件,板条箱或箱子的外面应标明内装备件的概括说明,在箱内应有装箱单,所有箱子或其它包装都应用经允许的方式做标号和编号,以便于识别,设备清单应提交给招标人。
所有箱子或其它包装应容易拆开,而且包装的设计应便于在无工具情况下开启,且能长时间保存。
投标人须提供污水处理工艺性能保证书,该保证书须随响应文件提交,保证书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保证由其负责采购的机械/设备/材料符合国家和/或行业的先行相关质量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标准,且为全新的、先进的。
投标人保证其范围内所有机械/设备满足长周期连续稳定运行,合同装置的大修周期在2年以上。
投标人保证其范围内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各项保证指标不低于设备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
投标人负责系统内容的全部性能保证,同时必须积极配合业主完成项目性能考核,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性能保证和性能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由投标人负责。
6.2.1处理规模保证
万吨污水设计处理规模:470m3/h
中水回用设计处理规模:170m3/h
6.2.2进、出水水质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作出有效的质量保证,在来水满足进水水质指标时(波动不超过+10%时),出水水质应满足出水水质指标,详见2.2.2设计进、出水水质。
6.2.3设备保证
设备完好率100%,静密封泄露率<0.5%。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2.4 环保指标保证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噪声设计控制规范))(GBJ87)中表20.1条工业企业厂区噪声限制值90dB以下的规定。装置正常生产要求80dB以下。
(2)装置排泥量
设备名称 | 排泥量(m3/h) | 折绝干污泥量(t/h) | 备注 |
万吨污水装置 | 投标人填写 | 投标人填写 | |
中水回用装置 | 投标人填写 | 投标人填写 |
6.2.5 仪器仪表校验合格率保证
常规仪器仪表及分析仪表仪器仪表完好率100%,仪器仪表投用前必须经过国家法定机构校验,合格率100%并提供有效的校验报告或证书。
6.3.1性能考核的组织工作
性能考核由业主组织,各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6.3.2性能考核的准备工作
成立由业主、总承包商、系统投标人等参加的性能考核工作组,编制考核方案,全面安排考核工作。考核方案应经过参加考核单位的共同审核批准。
研宄和熟悉考核资料,考核工作组成员共同确定基础数据、计算公式、分析方法等。
查找可能影响考核的隐患和问题。
校正考核所需的计量仪表和分析仪器。
准备好考核纪录表格。
6.3.3性能考核的条件及内容
6.3.3.1性能考核的条件
Ø 装置满负荷或双方约定的某一较高负荷持续稳定运行一段时间。
Ø 影响生产考核的问题已经解决。
Ø 运行设备正常,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Ø 控制系统、常规及分析仪表阀门、自控联锁顺控等已全部投入使用且运行正常,达到性能考核标准,满足工艺使用要求
Ø 分析化验的采样点、分析频次及方法已经确认。
Ø 原料、化学药品、润滑剂(脂)备品配件等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储备量能满足考核时的需要。
Ø 公用工程运行稳定并能满足生产考核的参数要求。
Ø 上、下游装置的物料衔接已落实,装置产品、废弃物等的出厂渠道已畅通。
6.3.3.2性能考核的主要内容
包括:生产能力、工艺指标、环保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定额。
(1)装置处理能力
见6.2性能保证。
(2)进、出水水质
承包方应对本项目作出有效的质量保证,在来水满足进水水质指标时,出水水质应满足出水水质指标。
(3) 控制系统、常规及分析仪表、自控联锁顺控等技术指标。
(4)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
性能考核应在装置满负荷或双方约定的高负荷持续稳定运行一个月后,由业主根据性能考核的准备情况、考核的条件、考核的内容等协商后进行。性能考核的时间为72小时。
性能考核合格:在考核期间装置连续稳定运转72小时,每天每 2 小时测量一次,测混合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全部达到设计保证值时,即为性能考核合格。
性能考核不合格及处理:在考核期间装置连续稳定运转72小时后,考核结果部分或全部未达到设计保证值时,允许供货商调整运行参数,稳定后再进行考核,如果连续3此考核不合格,即为性能考核不合格。对于性能考核不合格的处理执行合同有关规定。
7.1 一般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除纸版资料外,图纸必须同时提供AUTOCAD-2004格式电子版,文本须同时提供OFFICE2003格式电子版。如电子文档与书面文件有差异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气化污水装置系统设备图纸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Ø P&ID图;
Ø 土建条件及配管条件导图;
Ø 设备外形图;
Ø 公用工程规格及消耗;
Ø 仪表规格书;
Ø 控制说明及要求;
Ø I/O索引表;
Ø 供货范围内的报警联锁值一览表;
Ø 供货范围内的用电负荷表;
Ø 操作维修手册;
Ø 设备性能试验及报告;
Ø 材料化验分析报告;
Ø 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
(4)所提资料均需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版次。
(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技术资料清单,经双方协商,确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及时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所有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7)投标人提供施工用的技术资料为4套,随机1套,业主3套。电子文本1套,且在设备交货前10天提前供完。
(8)投标人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2套(其中设计院1套,业主1套),电子文本1套(其中设计院1套,业主1套)。
7.2技术资料
(1)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施工、调试、运行、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B.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技术文件,包括设备运行及维护手册等资料。
C.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3)投标人应提供备品、备件总清单。
(4)投标人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A.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B.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C.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D.产品质量文件,包括设备性能检验及报告、设备出厂合格证书、材料化验分析报告。
(5)对投标人所提技术资料的要求:
A.投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如有修改,投标人在新版中明确标示并相应提供文字说明;
B.原则上投标人如有修改相应部分的图纸,在修改后二周之后修改完;
C.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深度满足招标人进行阶段设计的要求。这些资料准确,不能任意修改;
D.投标人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包括本技术协议中所要求的。如招标人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技术协议以外的资料,投标人应无偿地提供;
E.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F.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一)工艺设计方案
包含:
(1) 工艺流程图(PFD)
工艺流程图应示出所有工艺物流和工艺设备以及主要仪表控制点,并给出这些工艺物流的流量、温度、压力和成分。
(2)管道和仪表流程图
应提供装置典型管道和仪表流程图。
(3) 管道材料选择说明
应列出主要工艺物流所用的管道材料。
(4) 原料、辅助材料、化学品和公用工程的规格和消耗量
应列出原料、辅助材料、化学品和公用工程的规格、小时用量。
(5) 设备布置图
应提供初步的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立面布置图。
(二)技术及工程详细说明
(1) 工艺技术方案说明
(2) 工艺流程说明
工艺流程说明应按流程顺序详细说明物理或化学原理、生产过程和操作条件。
(3) 性能保证
应提出装置的生产能力、产品规格、原料消耗、辅助材料消耗、化学品消耗、公用工程消耗、三废排放物组成和数量的保证值。
(4) 单元排放物
应列出各种排放物的排放位置及其成份、温度、压力和排放量,并指出处理的措施。
(三)设备方案
包含:
(1) 设备一览表
应列出每台设备的位号、名称、数量、尺寸和能力、制造材料、电机功率和大约重量。
(2)必备的备品备件及备选的备品备件
(3) 仪表一览表
仪表一览表应列出仪表的名称、数量、类型和主要材料。还应列出DCS控制回路数及输入/输出点数、PLC输入/输出点数、联锁/报警输入/输出点数。
(四)建议及优化说明
(五)其他
说明:
1、承包人要充分认识实际来水状况可能与设计指标有偏差,须提出可接受的最低及最高来水指标。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技术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本页载明。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注册资金 | 高级职称人员 | ||||||
资质等级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本次投标为 | □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 | ||||||
□独立技术工艺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之一 | |||||||
备注 | |||||||
注:1、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要处理的主要污染因子及浓度 | 处理工艺简介 | 合同签订时间 | 客户地址 | 客户联系人/电话 | 使用效果及验收状况 |
注:附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
注:投标人自行承诺近年(从2018 年 1月 1 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无不良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如有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相关情况说明,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投标人的资信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索普化工股份废水提标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一阶段技术方案招标6.15).docx
补充说明:索普股份除硅和降SS技术方案中业绩要包含合同和具体运行参数,可以发电子版(微信:方益宏 用13511691139手机号加微信),于2022年7月5日14:30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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