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2-2024年度岩土工程测绘勘察支护设计
框架协议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 |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二〇二二年七月 |
目 录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人:郭金辉 联系电话:0511-88995375,手机13862445331 |
项目名称 |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岩土工程勘察测绘支护设计框架协议招标 | |
2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来源已落实 |
3 | 招标范围 |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岩土工程勘察测绘支护设计框架协议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 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 |
7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 |
8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13 | 银行保函(投标阶段) | □接受 √ 不接受 |
14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2022年7月22日14:00 |
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索普集团商务部开标室 |
16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本次招标不设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
17 | 备选方案 | □要求 √不要求 |
18 |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
18.1 | 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中需要盖单位公章的部位,如以其他印鉴的(如投标专用章)代替,必须出具有效授权,否则视其投标无效;需要签字的部位,不得以打印的签名代替,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
18.2 | 现场踏勘 |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 |
18.3 | 特殊情形 | 国家7部委“第27号令”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需中标人承担的如运输、保险及其它服务,或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及其它义务。
2.5“单位公章”系指刻有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登记的法人名称全称的公章,简称“公章”。
2.6“法人”系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2.7“企业法人”系指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8“法定代表人”系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范围
4.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本项目交货期、地点和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合格投标人
5.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如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则不允许制造商的下属单位、公司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规定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应出具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7. 招标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商务条件和技术要求等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加盖公章后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2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澄清,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该答复、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9.3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10.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一份正本,及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作为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10.3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条件及建设项目方案、方案要求、配备的设备要求、设备性能配置、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做出满足或者优于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1.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1.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构成
1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二部分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2.1.1商务文件:
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的商务部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盖公章),并依次装订。
12.1.2 技术文件:
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的技术部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盖公章)。
13. 投标有效期
1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13.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4.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4.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14.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14.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处逐一签名,要求盖公章处应盖单位的公章。
14.5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得用电子公章打印替代,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5. 投标担保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或比例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5.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现金、同城支票、银行汇票和招标代理机构所能接受的其他形式。
15.3招标文件规定接受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营业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接受与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完整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16.2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招标人名称。
1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7.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理人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开标
18.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19. 评标
19.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审计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人员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3人。
19.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3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评审和符合性审查)。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19.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修正错误的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1.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22. 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2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3.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或条件做任何改变。
24.中标通知书
2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无故拖延领取或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向其索赔相应损失。
24.3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4. 签订合同
24.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4.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4. 履约保证金
24.1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5.1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可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要求提供备选方案。但只有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方给予考虑。
25.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人编写)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勘 察 人:
签 订 日 期: 2022年**月**日
江苏省建设厅
监制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测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
1.6承接方式 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
1.7预计勘测工作量: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发包人在本合同签订时已经提供),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供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经镇江市审图中心审核通过的勘察成果资料 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 / 份。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合同工期内勘察人需提供中间成果资料,开工日一旦确定后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中间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依据2022-2024年度岩土工程勘察测绘支护设计框架协议中确定的下浮比例计取费用。
4.2.2本工程测绘、支护、勘察下浮比例分别为 ,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执行。
勘察报告和设计成果通过甲方确认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应支付合同勘察费100%,勘察人同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4.2.3付款方式:现汇。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3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勘察人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4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5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6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 元计算加班费。
5.1.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它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或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并赔偿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6.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万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无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 镇江 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发包人、勘察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 叁 份、勘察人 叁 份。
(以下为签字页)
发包人名称: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玲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政编码:212006
电 话:0511-84499273
传 真:0511-8440770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谏壁支行
银行帐号:48846810018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 案 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人名称:
********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意见:
(盖章)
经 办 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封面,封面格式不做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参照执行即可。
目 录
……
……
注: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投标文件组成情况编制目录,评标办法所明确得分点处应提供的资料,均应编制目录,以便于评审查阅。
投标报价组成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名 称 | 下浮率(%) | 备 注 |
① | 勘察费 | ||
② | 地形测量费 | ||
③ | 基坑设计 | ||
④ | 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费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 期: |
1.工程勘察、支护设计、基坑监测沉降观测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报价依据,地形测绘以《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为依据,下浮率为最终报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商务证明文件
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的商务部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盖公章),并依次装订
格式5:其他资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
廉洁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工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已经充分阅读并清楚理解招标要求,我司参加投标所提供的所有材料是真实、合法的。如有机会成为正式投标人,我公司保证不与其他投标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和私下联系,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及1年至2年内不得参与贵公司管辖工程项目的投标等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中标,本公司愿意与贵公司签署并执行廉洁协议。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 | 技 术 要 求 |
1 | 进度保障措施 | 项目组织实施科学,进度安排合理,措施得力,效率高; |
2 | 质量保障 措施 | 质量保证措施严密,可操作性强,效率高; |
3 | 组织方案全面性、深度性、合理性 | 勘察测量组织方案全面、深度、合理;勘察钻孔的平面布置合理,探孔位置、组织方案全面方法、数量、深度设计科学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程度等; |
4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建议方案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创新性 |
5 | 投入的机具仪器 | 勘察测量机具、仪器配备落实,机具、仪器先进、适用 |
6 | 服务承诺 |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承诺派驻联系人员,随时为建设方提供咨询和现场服务 |
工程所在地为镇江。
第五章 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条件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3 | 初步评审标准 | 投标人经营范围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签字盖章 | 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报价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实质性条件 | 无其他重大偏离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4 | 评分细则 | 详见本章第二节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资格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3 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详细评审
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
4.2按照本章“综合评审打分表”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综合评审打分表(满分100分)技术部分总分15分,评分低于9分的,做废标处理。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一、价格部分 (60分) | 1 | 投标报价 | 1、勘察费(满分30分)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百分比计取费用,下浮百分比最多的得满分,其他报价以下浮最多百分比为基础每相差百分之十以内扣1分。 2、地形测量费(满分5分)按国家财政部联合国家测绘局颁布的财建[2009]17号文《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下浮百分比计取费用,下浮百分比最多的得满分,其他报价以下浮最多百分比为基础每相差百分之十以内扣1分。 3、基坑设计费(满分15分)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百分比计取费用,下浮百分比最多的得满分,其他报价以下浮最多百分比为基础每相差百分之十以内扣1分。 4、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费(满分10分)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百分比计取费用,下浮百分比最多的得满分,其他报价以下浮最多百分比为基础每相差百分之十以内扣1分。 | 60 |
二、商务部分 (25分) | 2.1 | 信用评价 | 投标人近5年内获得颁发的“AAA级”企业资信等级评价等级证书,具备得1分,其它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 1 |
2.2 | 荣誉 | 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的得1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 1 | |
2.3 | 认证和资质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缺一不得分; (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 1 | |
2.4 | 提供长期稳定快捷服务能力 | 在江苏省设有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的得1分;在镇江市设有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的或营业执照住所为镇江市市区范围内的投标人得2分(需提供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证明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盖章),最高得2分。0 | 2 | |
2.5 | 土工实验室 | 企业在工程地与当地合规的土工试验室签订委托试验合同的得1分;企业在工程地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土工二类试验室备案证书的得2分;企业在工程地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土工一类试验室备案证书的得3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提供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 3 | |
2.7 |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专业配置 |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人,最高得3分 | 3 | |
2.8 | 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 1 | ||
2.9 | 勘察项目组专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个得1分;具有水工环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人,本项目最多得2分。 | 2 | ||
2.11 | 测量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 2 | ||
2.12 | 室内试验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 1 | ||
2.13 | 企业奖项 | 2019年1月1日至今,企业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得3分,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 | 2 | |
2.14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5万m2的项目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的2分。 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工业厂区面积≧200公顷地形图测绘业绩,得2分。 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工业厂区基坑设计挖深超过6米,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章。 | 6 | |
三、技术部分(15分) | 3.1 | 进度保障措施 | 优:项目组织实施科学,进度安排合理,措施得力,效率高;(4分) 良:项目组织实施较科学,进度安排较合理,措施较得力,效率较高;(3分) 中:项目组织实施较科学,进度安排较合理,措施一般,效率一般;(2分) 差:项目组织实施较科学,进度安排一般,措施少,效率较差。(0分) | 4分 |
3.2 | 质量保障 措施 | 优:质量保证措施严密,可操作性强,效率高;(4分) 良:质量保证措施严密,可操作性强,效率较高;(3分) 中:质量保证措施严密,可操作性一般,效率一般;(2分) 差:质量保证措施不够严密,可操作性差,效率差。(0分) | 4分 | |
3.3 | 组织方案全面性、深度性、合理性 | 优:勘察测量组织方案全面、深度、合理;勘察钻孔的平面布置合理,探孔位置、组织方案全面方法、数量、深度设计科学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程度等;(4分) 良:勘察测量组织方案较全面、有一定的深度、较合理;(3分) 中:勘察测量组织方案具备基本内容;(2分) 差:无组织方案。(0分) | 4分 | |
3.4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优:建议方案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创新性(4分); 良:建议方案较全面、合理(3分); 中:建议方案具备基本内容(2分); 差:无建议方案(0分),无针对性措施(0分)。 | 4分 | |
3.5 | 投入的机具仪器 | 勘察测量机具、仪器配备落实,机具、仪器先进、适用(0-2分)。
| 2分 | |
3.6 | 服务承诺 |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承诺派驻联系人员,随时为建设方提供咨询和现场服务(0-2分) | 2分 |
5.评标程序
5.1初步评审
5.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项、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5.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2详细评审
5.2.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5.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5.4评标结果
4.4.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4.4.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5.5特殊情形
当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仍能满足项目要求,并具有竞争性,则由评标委员会对该单位投标文件做出综合评议推荐。
2022-2024年度岩土工程测绘勘察支护设计2022.7.14(1).doc
澄清函(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岩土工程测绘勘察支护设计框架协议招标)2022.7.19.pdf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版权所有:苏ICP备16014172号-3 Copyright © 2014 - 2024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