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硫酸事业部招标文件
1. 报价须知
1.1 招标货物名称:屏蔽电缆。
1.2 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事业部。
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如无法满足请在报价时注明)。
1.4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两个月电汇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1.5 开标时间:2022年9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7 报价须知:报价为含13%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2. 投标人资质
2.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注册资金大于等于壹亿元,必须有电缆生产3年以上的生产经验。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体系)和计量管理认证证书(计量合格或保证体系或测量管理体系ISO10012(AA)以上)。如有其它材料可一并提供,如相关管理体系证书,企业获得的荣誉(高新企业、质量信用企业等)。
2.2 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厂家要求必须满足2.1条款)。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2.4 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 货物清单: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型号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02030300000913 | 计算机屏蔽电缆 | ZRB-DJYVP-2×1.5mm2 | JB/T13486-2018 | 米 | 1,260 | ||
02020700000072 | 控制屏蔽电缆 | ZRB-KVVP-2×2.5mm2 | JB/T13486-2018 | 米 | 660 | ||
合计 |
3.2 技术要求
3.2.1 报价请将品牌及型号填写完整。代理商报价请上传生产厂家代理证;上传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厂家需满足招标文件2.1条款)
3.2.2 电缆包装采用电缆专用木托盘,随货附电缆检测报告。
3.2.3 按照招标文件2.0条款,提供相关材料。
3.2.4 执行标准:
JB/T13486-2018 《计算机与仪表电缆》
GB/T3956-2008 《电缆的导体》
GB/T2952-2008 《电缆外护层》
GB/T304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T2951-2008 《电线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JB/T8137-2013 《电线电缆交货盘》
GB/T6995-2008 《电线电缆识别方法》
GB/T18380-2008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GB/T19666-2005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4.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开标
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4.2 评标
4.2.1在能够满足我公司要求的供货商中最低价中标。
4.2.1.1质量合格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4.2.1.2同等价格下,质量指标、售后服务更好的中标。
4.2.1.3同等价格、同等质量下,招标方有权决定供应商和供应量(原则上老供应商优先)。
4.3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根据规定进行处理。
4.4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招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未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3.2条款要求)等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其他注意事项
5.1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招标人3.2技术要求条款,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5.1.1 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5.1.2 不合格货品招标人会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5.3 如因投标人原因,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
5.4 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5.5 招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5.6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事业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邮编:212006
联系人:刘 斌 手机: 13812457511
负责人:钱鸿亮 手机: 13776472248
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事业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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