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环境部招标文件
1. 报价须知
1.1 招标货物名称:作业现场防爆执法记录仪一批。
1.2 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 交货期:2022年9月30日前(如无法满足请在报价时注明实际交货期)。
1.4 付款方式:防爆执法记录仪、配套的支撑三脚架货到票到后一个月现汇付款。物联卡每月支付服务费,票到后次月现汇付款。
1.5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7 报价须知:报价为含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2. 投标人资质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
2.2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厂家要求必须满足2.1条款)。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2.4 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 货物清单:
序号 | 物料/服务名称 |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防爆执法记录仪 | 符合IIC防爆等级 | 套 | 20 | |
2 | 配套的支撑三脚架 | 见3.2.1.8 | 个 | 20 | |
3 | 物联卡 | 物联网卡开流量池,流量共享,满足300MB/月/卡 | 个 | 20 | 物联卡按3年服务报价 |
3.2 技术要求
3.2.1防爆执法记录仪
3.2.1.1提供符合相应等级的防爆合格证。
3.2.1.2分辨率高,不低于1080P,图像清晰、细腻,低照度。
3.2.1.3支持TF卡存储,储存量不低于256G。
3.2.1.4使用锂电池供电时,备用原装电池1块,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单块电池支持不低于5小时。
3.2.1.5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3.2.1.6具备红外夜视功能,10米内能看清人体轮廓,3米内能看清人脸
3.2.1.7 具备时间自动校正功能,无需人工手动校正。
3.2.1.8三脚架材质为铝合金+ABS,承重不低于5kg,自重1kg-3kg,收纳高度0.5-0.7m,支撑高度不低于1.4m。
3.2.1.9同时具备视频有线和无线传输功能,有线传输使用数据线传输,无线传输需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以文件或流的形式传输数据,设备需内置无线传输模块。
4. 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开标: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4.2评标及定标:本次招标在符合要求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4.3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1天内发最终报价确认函。
4.4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4.5废标: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 其他注意事项
5.1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招标人3.2技术要求条款,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5.1.1 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5.1.2 不合格货品招标人会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5.3 如因投标人原因,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
5.4 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5.5 招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5.6投标人如没有1688平台帐号,可以采用线下密封报价方式邮寄标书,密封报价快递封面必须注明“投标人单位+投标项目名称”,密封报价要求投标方自行将快递邮件密封完好,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或在指定开标时间内未能送达我方经办人手中,我方概不负责。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邮编:212006 收件人:鲍中元 电话:15052946881
5.7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安全环境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邮编:212006
招标联系人:鲍中元,手机:15052946881
部门负责人:方益宏,手机:13511691139
6. 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含附件1),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报价单
防爆布控球报价单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台) | 总价 | 税率 |
防爆执法记录仪 | 符合IIC防爆等级和其他招标文件要求 | 20 | |||
配套的支撑三脚架 | 见3.2.1.8 | 20 | |||
物联卡(按3年服务报价) | 物联网卡开流量池,流量共享,满足300MB/月/卡。 | 20 | |||
合计 |
注:1.以上报价为含税价,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执行。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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