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编制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索普化工基地(监测点)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二)交货地点: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1 日 12 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1日 14 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等国家标准规范为指引,结合索普化工基地(监测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产业布局、经济发展、生产安全管理等情况及实际需求,认真分析和总结梳理原《索普化工基地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江苏索普(集团)有限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在新预案体系下所遇到的问题,确定预案修订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技术要求
1.本项目的重点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前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以及协助完成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
2.针对索普化工基地(监测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特征,分析研究应急响应与处理处置措施,明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以及善后处置的具体要求。
(三)时间计划安排:
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专家评审工作,2023年2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的备案。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安全技术咨询。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3.投标方守法诚信、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
4.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近3年有3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业绩(公司的规模需接近或超过我公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 30日 内付款,付款方式为 现汇 。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
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正副本各 1 份,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李振业
联系电话:13615275352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方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工作。对中标方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中标方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三)如因中标方不能正常履约,招标人将追究中标方责任。
(四)对中标方提供的预案,招标人检查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中标方要进行修改,直至符合招标人要求为止。
(五)中标方对所供产品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中标方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
(八)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2、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江苏索普(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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