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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气化炉R1201ABC耐火砖更换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1-28 预览量:87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维修项目名称:2023年度气化炉R1201ABC耐火砖更换,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维修项目名称:2023年度气化炉R1201ABC耐火砖更换;

(二)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施工间隔约3个月左右,具体每次开始施工时间由招标人提前1周电话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并验收合格投入生产运行(如无法满足请在报价时注明)

(三)施工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6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212 614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psychsimulation.com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2023年度3台Φ3400×20气化炉更换耐火砖。耐火砖更换采用分段维修分段计价,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施工材料均由招标人提供。具体施工要求详见2023年度气化炉R1201A/B/C耐火砖更换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度气化炉R1201A/B/C耐火砖更换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四喷嘴煤气化炉相关设备筑炉及耐火砖局部更换维修经验,与维修项目相对应的技术能力,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材料和与维修同类型项目业绩(至少3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在我公司有同类维修业绩的可免提供以上文件。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施工现场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等。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代理资质。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和合法代理资质的验证渠道,以便招标人验证真伪。(厂家要求必须满足1.条款)。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0分钟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作技术指导;

   (五)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或现场检修验收合格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检修结束验收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95%,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气化炉耐火砖筒体砖更换后安全运行12000小时,耐火砖(烧嘴、膨胀缝)局部更换后安全运行6000小时。付款方式为电汇。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税率13%,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具体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报价文件只需提供1份;

    (五)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冯玉华

联系电话:13815151208

(六)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冯玉华     电话:13815151208

    招标部门负责人:解 云      电话:13913442555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投标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七)投标人项目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招标人选择重新维修的,重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且需在招标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1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违约责任参照(六)执行。如果出现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2.招标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需无条件返还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所有物品,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3.因投标人的项目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4.投标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招标人按照正常程序使用操作,若给招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5.接到中标通知后,二周内与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完成施工、加工方案的签字确认工作,方案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签订合同后进行施工。附件《施工、加工方案》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施工、加工方案》需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后生效。

6.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维修费用清单,备件需分项报价)、技术标书(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报价中包含13%税费(非13%的发票需在报价中注明)和运费。

    7.投标人必须对维修的设备进行拍照取证,并将图片发给招标人,如有零件更换,需将更换件随维修好的设备一同返还给招标人,否则不予结算。

(八)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九)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2)。

(十一)投标人请详细阅读《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3)。

(十二)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一.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二.报价格式

序号

名称

检修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税率

1

J-拱顶(向火面)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3




2

K-M53筒身(向火面)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3




3

M53-R(向火面)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2




4

R-T(向火面)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5




5

J-顶部浇注料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3




6

J-M9(背撑)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1




7

L-C1(背撑)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1




8

R-T(背撑包括炉底)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3




9

单独更换烧嘴M1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3




10

单独更换烧嘴M2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2




11

筒体、拱顶膨胀缝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3




12

B 37-B2(隔热)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1




13

M21-B 1(隔热)砖更换

详见技术要求

1




14

合计



1.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格式合计作为总投标价,总投价标只为确定中标单位作依据,合同结算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乘投标单位的报价为准,合同最终结算需双方共同出具的书面说明。

2.按报价格式进行填报,每格均需填报,无报价以斜线、横线或0填满。

三.交货时间:              

四.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六.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七.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八.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2023年度气化炉R1201A/B/C耐火砖更换技术要求

一、作业环境

序号

类别

具体填写要求

1

现场有无危害介质:  有 □  无 √


2

现场有无易燃介质:  有 □  无 √


3

是否需要防护作业:  有 √  无 □

戴长管呼吸器(甲方提供)

4

是否需要动火作业:  有 √  无 □

动火设备、器具及焊材有乙方提供

5

是否需要登高作业:  有 √  无 □

炉内15米(具备登高作业资格)

6

是否需要起吊作业:  有 √  无 □

现场有行车

7

检修平台:          有 √  无 □

检修平台由甲方搭设

8

受限空间:          是 √  否 □

明确最多同时3人作业

二、检修方案

1.  项目名称:气化炉耐火砖更换项目及频次

序号

更换项目

频次(次)

1

J-拱顶(向火面)砖

3

2

K-M53筒身(向火面)砖

3

3

M53-R(向火面)砖 

2

4

R-T(向火面)砖

5

5

J-顶部浇注料

3

6

J-M9(背撑)砖

1

7

L-C1(背撑)砖

1

8

R-T(背撑包括炉底)砖

3

9

单独更换烧嘴M1砖

3

10

单独更换烧嘴M2砖

2

11

筒体、拱顶膨胀缝更换

3

12

B 37-B2(隔热)砖

1

13

M21-B 1(隔热)砖

1

 

2.  维修设备位号、名称、技术参数、安装位置:

气化炉R1201A/B/C,Φ3400×20米;

3.  故障情况说明:

气化炉耐火砖到期更换。耐火砖更换采用分段计价,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4.  检修要求:

4.1材料要求:由甲方提供复合要求的耐火砖及其他辅材。

4.2进炉检查:维修厂家先对耐火砖烧损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并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

4.3维修要求(方案)

4.3.1气化炉筒身、拱顶及膨胀缝耐火砖的砌筑;

1. 筒身、拱顶、渣口砖砌筑时根据图纸尺寸和耐火砖的实际情况进行选砖和砖的预排,计算出在施工图允许范围内进行砌筑,并保证各砖缝之间的缝隙均匀一致。所有的立砖采用交错砌筑。

2. 在筒壁各层砌筑过程中,应经常使用水平尺检测砖层的水平度,以及经常检查砌体的内径必须同心于炉中心线,还应经常检查砖层的高度,使之不应产生层高度大的砌筑误差。

3. 砌筑筒身及拱顶下部及拱顶自然伸缩缝时,要严格按筒身节点图纸进行施工,砌筑后必须满足自然伸缩缝在35mm左右,必要时可以切割M砖。拱顶膨胀缝砖砌筑后必须满足自然伸缩缝在25mm左右。

4 膨胀缝砖砌筑完毕后,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节点的验收,节点验收后,继续筒身砖的砌筑。

4.3.2气化炉拱顶IK膨胀缝耐火砖的砌筑;

1、砌筑筒身上部自然伸缩缝时,先将K、78、77、76、75层M砖进行拆除。测量I砖、H2、H1砖失损量。拆除废砖后,把旧砖表面清理干净,具备砌筑条件。

2、砌筑时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分别进行M砖砌筑,原K砖位置,用M砖砌筑,K砖位置及75层M砖砌筑前,用切割机倒出厚度65mm的45°斜角。砌筑时75层M砖倒角向下,K砖位的M砖倒角向上。M砖于I砖之间的膨胀缝为10mm。

3、为了保护拱顶I、H2砖,在I、H2砖前面前面砌筑M砖进行保护,砌筑时,根据I、H2砖自然形成的直径和K砖位置的斜角、加工M砖,砖层间现场斜角过度,H2砖位置的M砖加工后,和H2砖台阶面不得超过60mm。砌筑时严格按照砌筑要求来施工,灰缝饱满均匀。

4、和H1砖的台阶面,用火泥和重质浇注料混合,砌筑成一个斜角。

4.3.3气化炉烧嘴耐火砖的砌筑;

1. 在筒壁各层砌筑过程中,应经常使用水平尺检测砖层的水平度,以及经常检查砌体的内径必须同心于炉中心线,还应经常检查砖层的高度,使之不应产生层高度大的砌筑误差。

2. 烧嘴砖砌筑前提前预排,检查合格后才能砌筑,完成后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节点的验收,节点验收后,继续筒身砖的砌筑。

4.3.4气化炉渣口耐火砖的砌筑;

1.砌筑时根据图纸尺寸和耐火砖的实际情况进行选砖和砖的预排,计算出在施工图允许范围内进行砌筑,并保证各砖缝之间的缝隙均匀一致。所有的立砖采用交错砌筑。

2. 在筒壁各层砌筑过程中,应经常使用水平尺检测砖层的水平度,还应经常检查砖层的高度,使之不应产生层高度大的砌筑误差。

3.渣口砖砌筑完毕后,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节点的验收,节点验收。

4.4检修报告:检修完成,厂家应出具检修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测报告、检修方案。

5.  检修过程中涉及的备件由谁提供

5.1检修过程中涉及的备件由甲方提供。

5.2检修工器具由乙方提供。包括现电气接线柜、电锤、搅拌器、切砖机等(以上器具均需乙方自行检查合格贴标签,甲方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工期要求 :

施工周期:2023.1.1-2023.12.31期间,施工间隔3个月左右,每台气化炉具体维修工作量根据检查情况执行。

四、验收标准:

筑炉验收

1.按气化炉内衬耐火材料技术附件及气化炉筑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验收;

2.按GB 50211—2004《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验收;

3.按有关筑炉施工的国家标准规范施工验收;每种类型的砖都需用相兼容的火泥来砌筑。筒身高铬转结合用高铬火泥砌筑,厚度规定为1.2mm,在耐火砖的密封连接处火泥厚度必须达到这个要求。拱顶及锥底高铬转结合用高铬火泥厚度规定为1.2mm,最大不超过1.5mm,在高铬砖的密封连接处火泥厚度必须达到这个要求。

五、质保要求:

  1.气化炉耐火砖筒体砖更换后保运12000小时,耐火砖(烧嘴、膨胀缝)局部更换后保运6000小时。

2.乙方必须对维修的设备进行拍照取证(发给甲方),如有配件更换,需将更换件随维修好的设备一同返还给甲方,否则不予结算。

六、环保要求:

1、拆下的废砖要求运送甲方指定的地点。

2、切砖废水收集,排放到指定位置。

七、维修单位的资质:

维修单位必须有四喷嘴煤气化炉相关设备筑炉及耐火砖局部更换维修经验。

 

 

 

 

 

 

 

 

 

附件: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附件3: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我公司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甲醇、醋酸乙酯、乙醇、一氧化碳等,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30KM/H),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帽,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7、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生产区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钉鞋,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乙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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