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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废旧物资销售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1-29 预览量:49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

             

我公司现需销售 一批废旧物资 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商,欢迎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厂商前来投标。注:受疫情影响,本次招标仅限镇江地区。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废吨袋和废塑料                   

(二)交货地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标书时间: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07日  ;

(四)实物集中勘察时间:2022年12月02日上午9点。看货须知:自备安全帽,穿戴工作服、工作裤和安全鞋,着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进厂看货。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14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14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请于截标前打入招标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弃标。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无须重复提交。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谏壁支行

汇款账号:1104 0703 0900 0000 746

(十)货款汇款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谏壁支行

汇款账号:1104 0703 0900 0000 870

    二、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标:

(一)标的物报价:(见报价函)

(二)报价方式:报价为含13%增值税自提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税率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付款方式:款到发货,现汇结算。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具备处理废旧物资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处理废旧物资的技术要求,确保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如中标人不按规定处理,则所有责任与风险由其自行承担,包括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双方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

3.提货车辆必须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货途中注意安全,杜绝违章,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中标人全权负责。进入厂区提货车辆要求车况良好,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4.中标人应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处置,不得以市场价值的波动以及标的物瑕疵程度为由拒绝提货,否则将视为违规并按招标方《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5.中标人处置结束需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严格遵守招标人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三违”,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7.中标人进厂施工需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人员资质复印件、人员标准身份证复印件2份(年龄不超过60周岁)、保险证明(人身意外保额不低于50万的险种或单位安全责任险或雇主责任险或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签订安全协议(盖章);提供检维修项目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以上所有资料都必须盖单位公章。

8.招标人对标的物资质量状况等不作承诺,由投标人自行看货判断,招标人不负责“三包”服务,中标人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补偿。

9.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严萍  联系电话:13952864012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严 萍  联系电话:13952864012

招标部门负责人:张 军  联系电话:13605280866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处置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综合报价最高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人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废旧物资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方负面清单,不得参与下一年度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三)中标人出现两次服务不响应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服务,招标方有权终止此次合同的执行。

(四)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五)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七、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标的物报价(含税价,税率13%)

标的物名称

预估数量(吨)

报价(元/吨)

金额(元)

废吨袋

15



废塑料

2



综合报价:

备注:1.本次标的物分两类,其中废吨袋均为外袋,材质PP,不除杂质;废塑料通货报价。上述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索普过磅单为准,按品种分类过磅。请各竞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查勘情况和处置时长自行判断谨慎报价,标的物涉及的装运费、人工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竞标方自行承担。

2.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ADC废吨袋和废塑料招标文件-股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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