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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工程 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
作者: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1-09 预览量:6132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对建安分公司原股份氯碱拆除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

施工范围:原股份氯碱车间拆除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散堆放于拆除现场的玻璃钢、保温材料、石墨制品、塑料制品与其它类。主要工程量见报价函(报价函中工程量仅作投标报价用,结算单价为中标单价,结算量为经确认的过磅净量)。

现有一般固废状态如需进一步解体,解体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处理,然后装车、过磅、外运。

投标方负责一般固废运输并按国家最新规范进行处置

已堆放于现场的一般固废应清理彻底,无残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报单价含现场分类整理、设备解体、装车、卸车、吊装与一般固废处置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含风险费用)。

工期要求: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20内处置完毕。

(二)、定标方式:在满足工期、质量、进度等项目基本要求前提下合理总价最低者中标。如总价一致,依次考查保温材料、玻璃钢、石墨制品、塑料制品与其它类投标单价,单价低者中标。

(三)、投标报价与结算:

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主报价。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月13日10:00,联系人:李军(18052809566)。现场踏勘人员应戴好口罩、自备安全帽,穿防砸劳保鞋。

结算方式:承兑汇票。中标方根据招标方审核后结算价开具6%增值税专票给招标方,并提供一般工业固废转移联单,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和税率若有异议,请在报价单中注明。如遇国家进行税率调整,则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结算。

 

    二、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工业固废收集、处置环评批复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4)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二)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时需提供3年内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业绩(至少2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在我公司有一般固废处置业绩的可免提供以上文件。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0万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0分钟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作技术指导;

(五)投标人所供服务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它

(1)一般固废转运、处置应符合国家、镇江市环保管理部门与索普集团管理要求。

(2)负责按照环保要求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正规化处置,确保甲方委托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合法化处置。

(3)装车运出厂的般工业固废过磅计量,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的过磅单。

(4)乙方将处置物处置情况提交环保部门备案。

(5)服从甲方、现场监护人员安全管理与监护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乙方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固定单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库成员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于截标前打入下列指定账户,若未中标将及时退还保证金;若中标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足的部分中标单位中标后进行补足<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打款至指定账户,否则按弃标处置>,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库成员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名    称: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号:7001 0188 0004 19795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三)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付款方式:中标方根据招标方审核后结算价一次性开具与审定金额(含6%增值税)一致的专用发票给招标方,并提供一般工业固废转移联单,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

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五)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六)具体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报价文件只需提供1份(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裴美妮

联系电话:13775356623 

(八)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李军               电话:18052809566

    招标部门负责人:华毅               电话:1381246640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投标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总价一致,依次考查保温材料、玻璃钢、石墨制品、塑料制品与其它类投标单价,单价低者中标。

2、同等价格,同等技术、质量条件下,招标人有权决定中标人(原则上合作过且表现良好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5、未按上述要求报价,视作未对甲方实质性响应,作为废标处理。

6、定标原则:经评审满足技术要求的合理总价最低价中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14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暂定):2023年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在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8、一旦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被视为已对招标人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9、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执行的中标单位,招标人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委托处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转运与处置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四)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五)投标人项目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招标人选择重新清理、处置的,重新清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且需在招标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违约责任参照(四)执行。如果出现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2.招标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需无条件返还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所有物品,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3.因投标人的项目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4.投标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若给招标人造成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5.接到中标通知后,及时与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完成施工方案的签字确认工作,方案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签订合同后进行施工。附件《施工方案》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施工方案》需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后生效。

6.报价文件包括:企业资质、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置环评批复文件、近3年业绩(初次合作单位)、报价函、技术标书(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报价中包含6%税费(非6%的发票需在报价中注明)。

    7.投标人必须对清理、处置过程中各环节拍照取证,并将图片发给招标人,作为结算证明文件。

(八)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九)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2)。

(十一)其它

1、中标单位接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与项目联系人对接,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项目完工,中标方及时向招标方提供一般工业固废转移联单,是项目结算的前提。

3、中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报招标单位批准(但招标单位的批准不视为中标单位免责的理由,中标单位仍应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负责)。

4、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中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业主要求及时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方保留追加罚款的权利。

5、如投标方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任务,出现进度滞后或甩项,招标单位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产生的费用按照该项目第三方承接费用从中标单位合同结算总价中扣减,并视情节罚款2000至50000元,并在年度合格供应商评价时将该单位判定不合格。

6、施工期间违章的处理:投标方在施工期间违反招标方门卫等管理制度,将按招标方管理要求进行考核。

招标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抛洒滴漏”等违规现象进行处置,扣款500至2000元/次。

招标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置,扣款500至2000元/次。

7、投标方委托的自提车辆应遵守招标方厂区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招标方对违反该规定的乙方车辆进行考核,若车辆不愿、无能力或其它原因不接受考核,将由投标方承担所有责任。

投标方承诺运输车辆为符合政府相关规定车辆,装车严禁超载,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严禁出现抛洒、飞扬等影响环境事项出现。运输途中所发生的的一切环保、城管、道路及人身安全等事故、事件与招标方无关,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一.投标项目的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                          元人民币;税率       %;

二.报价格式: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报价单

序号

类别

单位

暂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 注

1

玻璃钢

45




2

保温材料

60




3

塑料制品

20




4

石墨制品

40




5

其它

20




总 计(元)



以上为含税单价,含现场分类整理、设备解体、装车、卸车、吊装与一般固废处置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含风险费用)。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税率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利润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支出的所有成本、承包方承担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管理费、机械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卸车费、二次转场费用、保险费用、环保安全措施费用、防疫费、资料费、报验验收费、所有的风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三.项目竣工时间:              

四.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六.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七.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八.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投标文件清单

1、报价函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企业资质、授权委托书、工业固废收集处置环评批复文件。

3、投标单位近三年业绩(初次合作单位)

4、初步施工计划(含机器具与人员安排、进度计划、安全与环保施工措施的落实等。)

(以上资料加盖红章纸质版1套)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原股份氯碱拆除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索普工程计划运行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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