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对建安分公司3个安装项目打包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安装施工单位,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安装项目名称:本次安装项目由3个分项目组成:
A、醋酸一期技改配电房机柜间电气与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
B、甲醇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管道安装工程
C、甲醇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电仪与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
施工范围、承包方式、质量与工期要求等参见各分项目招标文件。
(二)、定标方式:3个项目单独定标,满足工期、质量、进度等项目基本要求前提下单项目合理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投标报价与结算:
投标单位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编制预算书(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施工方案,进行投标。注意:本次报价清单内工程量报固定总价,同时每个项目各组成部分报全费用综合单价。超出清单范围的工程量,如与清单一致,参照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果不一致,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经审计后结算。
合同签订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格,经招标方审计审核后,中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待1年保修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报价为含税价,税率9%,如有不同请注明。
(四)、特别说明:
1、招标方工程量为报价依据。投标方根据图纸深化设计,合理报价。
2、因工期紧,如投标方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任务,出现进度滞后或甩项,招标单位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产生的费用按照该项目第三方承接费用从中标单位合同结算总价中扣减,并视情节罚款5000至50000元,并在年度合格供应商评价时将该单位判定不合格。
二、招标内容
现分别对3个分项目招标要求分别说明如下:
A、醋酸一期技改配电房电气与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醋酸一期技改配电房机柜间电气与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醋酸厂内
2、施工范围、承包方式与质量要求:
施工范围:醋酸一期技改配电房与机柜间电气与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内照明配电、灯具与插座等安装与调试;基础接地、屋顶防雷安装与检测;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新安装消防系统与已有消防系统联动等。施工范围含支架制作与防腐、消防管道刷漆。不含:保温。
承包方式:
本项目(电气、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包工,包料(主材、辅材)。
另注明:因消防为专业工程,消防资料由投标方负责,按建设单位与监理要求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过程与交工资料(含竣工图等),向招标方提供有资质且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的第三方验收合格后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是工程结算的前提。
乙供材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且须经监理、建设单位与发包方验收合格,其中消防材料应选用驰名品牌(在投标文件中备注品牌名称),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实验)资料;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与招标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购进的材料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消防工程方面的材料需和我公司原有消防系统兼容,满足系统联动要求。
3、投标报价
报价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文件;
(2)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方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其他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报价并提供综合单价报价表,向招标方提供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编制的预算书。本次报价给定工程量报固定总价,超出图纸部分的工程量,如与图纸内一致的,参照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果不一致,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经审计后结算。如投标过程中存在价差,此部分差额将作为下浮率进行结算。税率:9%。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综合单价报价表,施工单位报价中不含吊装、脚手架与围挡等措施费及施工现场水、电费用,但需考虑必要的风险费用。涉及高空作业平台的,必须使用我方的平台,得到我方许可后方可使用外部高空作业平台。
项目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消防资料经审核合格且已装订好后进行结算,经审计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按国家相关规定安装工程最低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满中标方需继续履行保修义务。
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4、工程期限
本项目完工时间2023年3月31日:接到招标方开工令后进场施工,投标方应在甲方约定总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5、对投标方相关要求
a、深化设计图纸,按图纸要求与设计规范进行施工。
b、投标单位投标时向招标单位提交综合单价报价表、预算书与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施工人员与机器具配置计划、安全方案、应急预案与文明施工要求等。)。
c、施工单位应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管理与施工人员。应配备技术员、安全员与资料员等。
d、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军,电话:18052809566。
e、吊装、登高、动火等作业由岗位办理票证,其他要求按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醋酸一期技改配电房机柜间电气与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图纸
附件2:醋酸一期技改配电房机柜间电气与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B、甲醇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管道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甲醇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管道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甲醇气化厂区内
2、施工范围、承包方式与质量要求:
施工范围: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管道安装工程包含蓝图内碳钢管道及支架的制作与安装,管道及支架的除锈、防腐及零星标识施工(油漆乙供),新老装置管道的碰头及临时盲板的制作与安拆,开车前后的保运,管道的试压、吹扫等工作(详见图纸)。施工范围含支架制作与防腐、管道防腐。不包含管道保温施工。
承包方式:主材甲供(油漆乙供)、辅材乙供。甲供材余料归发包方所有,由发包方处置。吊车、脚手架与围挡措施费由招标方负责。涉及高空作业平台的,必须使用我方的平台,得到我方许可后方可使用外部高空作业平台。
另注明:本项目资料由投标方负责,按建设单位与监理要求及时提交石化标准施工过程与交工资料(含竣工图等)。
3、投标报价
报价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文件;
(2)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方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其他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向招标方提供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编制的预算书。本次报价工程量清单内工程量报固定总价,超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如与中标工程量清单一致的,参照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果不一致,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经审计后结算。如投标过程中存在价差,此部分差额将作为下浮率进行结算。税率:9%。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综合单价报价表。
投标报价中含规费、税金、赶工费、材料倒运与降效费等,不含吊车、脚手架与围挡等措施费及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费。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涉及高空作业平台的,必须使用我方的平台,得到我方许可后方可使用外部高空作业平台。
4、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本项目可申请进度款,分包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已完工工程量,审计完成且业主方向招标方发放进度款后,招标方按照已完工作量80%向中标单位支付进度款。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交工资料审核合格且装订完成方可进行项目结算。经审计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按国家相关规定安装工程最低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满中标方需继续履行保修义务。
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5、工程期限
工期总工期日历天数45天:接到招标方开工令后进场施工,投标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工期内完成相应任务。
6、对投标方相关要求
a、深化设计图纸、完善施工方案。
b、材料已到业主方指定区域,需要投标单位运出喷砂。施工现场不允许进行喷砂除锈作业,管道、型材等材料需喷砂、除锈、防腐后方可运至现场。
c、施工单位应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管理与施工人员。应配备技术员、安全员与资料员等。
d、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磊,电话:13952922923。
e、该项目只能在票证时间范围内施工,吊装、登高、动火等作业由岗位办理票证,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每天工效问题,其他要求按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f、施工期间如遇大修,必须要保证本项目现场人员充足,不许本项目人员调用到大修工作中,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附件3:板框带滤机管道安装图纸
附件4:板框带滤机管道安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C、甲醇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电仪与给排水消防安装项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甲醇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电仪与给排水消防安装项目
1.2工程地点:气化厂区内
2、施工范围、承包方式与质量要求:
施工范围: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电仪与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包含图纸内电气与仪表安装、调试;给排水与消防系统安装、调试;新安装消防系统与已有消防系统联动等。施工范围含支架制作与防腐、消防管道刷漆。不包含保温。
承包方式:
1、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包工,包料(主材、辅材)。
2、电仪工程:主材甲供,辅材乙供。
另注明:因消防为专业工程,消防资料由投标方负责,按建设单位与监理要求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过程与交工资料(含竣工图等),向招标方提供有资质且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的第三方验收合格后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是工程结算的前提。
乙供材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其中消防材料应选用驰名品牌(在投标文件中备注品牌名称),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实验)资料;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与招标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购进的材料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消防工程方面的材料需和我公司原有消防系统兼容,满足系统联动要求。
3、投标报价
报价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文件(含签证单);
(2)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方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其他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向招标方提供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编制的预算书。本次报价工程量清单内工程量报固定总价,超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如与中标工程量清单一致的,参照中标综合单价执行,如果不一致,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经审计后结算。如投标过程中存在价差,此部分差额将作为下浮率进行结算。税率:9%。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报总价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单位报价中不含吊装、脚手架与围挡等措施费及施工现场水、电费用,同时需考虑必要的风险费用。涉及高空作业平台的,必须使用我方的平台,得到我方许可后方可使用外部高空作业平台。
本项目可申请进度款,分包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已完工工程量,审计完成且业主方向招标方发放进度款后,招标方按照已完工作量80%向中标单位支付进度款。
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消防资料经审核合格且已装订好后进行结算,经审计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按国家相关规定安装工程最低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满中标方需继续履行保修义务。
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另注明:超出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如与已中标综合单价项目相同的参照执行,没有中标综合单价参照的按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经审计后结算。如投标过程中存在价差,此部分差额将作为下浮率进行结算。税率:9%。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5、工程期限
工期总工期日历天数50天:接到招标方开工令后进场施工,投标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工期内完成相应任务。
6、对投标方相关要求
a、深化设计图纸、完善施工方案。
b、施工单位应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技术员、安全员等。
c、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磊,电话:13952922923。
附件5:板框带滤机电仪与给排水消防图纸
附件6:板框带滤机电气与消防专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附件7:板框带滤机仪表专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附件8:板框带滤机给排水专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
1、项目A、C投标单位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项目B管道安装投标单位应具备防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安装贰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材料和与近3年内同类型安装项目业绩(至少2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在我公司有同类安装施工业绩的可免提供以上文件。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2、投标方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投标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与技术人员。
3、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焊接、登高等)需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特种作业证或专业证书,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0分钟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作技术指导;
(五)投标人所供服务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它
1、施工现场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等。
2、按安全部门要求缴纳安全保证金。
3、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接受培训教育。
4、疫情期间,施工人员不能来自风险区域,施工人员健康码必须符合要求,按招标方管理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进入厂区必须配合建设单位与招标方接受防疫检查。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固定总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项目结束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0%,余款1年质保期满如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税率9%,如有不同请注明。按国家相关规定安装工程最低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满中标方需继续履行保修义务。
项目B、C可申请进度款,分包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已完工程量,审计完成且业主方向招标方发放进度款后,招标方按照已完工作量80%向中标单位支付进度款。
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注:发包方支付结算款时中标方应一次性开具与审定金额(含9%增值税)一致的专用发票。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具体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报价文件只需提供1份(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五)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裴美妮
联系电话:13775356623
(六)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王磊(项目B、C) 电话:13952922923
招标业务联系人:李军(项目A) 电话:18052809566
招标部门负责人:华毅 电话:1381246640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3个项目单独评标,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单项目投标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同等价格,同等技术、质量条件下,招标人有权决定中标人(原则上合作过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用U盘拷贝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档放入投标文件袋中。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5、未按上述要求报价,视作未对甲方实质性响应,作为废标处理。
6、定标原则:经评审满足技术要求的合理最低价中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14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暂定):2023年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在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8、一旦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被视为已对招标人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9、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执行的中标单位,招标人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安装施工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七)投标人项目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招标人选择重新维修的,重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且需在招标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违约责任参照(六)执行。如果出现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2.招标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需无条件返还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所有物品,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3.因投标人的项目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4.投标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招标人按照正常程序使用操作,若给招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5.接到中标通知后,二天内与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完成施工方案的签字确认工作,方案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签订合同后进行施工。附件《施工方案》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施工方案》需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后生效。
6.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含9%税综合单价报价表、技术标书(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报价中包含9%税费(非9%的发票需在报价中注明)。
7.投标人必须对安装过程中隐蔽工程、关键质量控制见证点拍照取证,并将图片发给招标人,作为结算证明文件。
(八)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九)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2)。
(十一)其它
1、中标单位接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联系人对接,根据监理要求完善施工方案,2023年2月8日前完成承接项目方案的编制、会签。
2、项目完工,经四方共检合格后,中标方提供符合招标方与监理验收要求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3、中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要求编制施工工艺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报招标单位批准(但招标单位的批准不视为中标单位免责的理由,中标单位仍应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负责)。
4、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严禁用于施工项目。图纸有明确要求的乙供材按图纸要求采购,没有明确要求的按最新国家标准采购,中标方应提供符合要求、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因乙供材质量问题造成返工,项目进度滞后,视情节罚款2000至30000元。
5、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中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业主要求及时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方保留追加罚款的权利。
6、如投标方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任务,出现进度滞后或甩项,招标单位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产生的费用按照该项目第三方承接费用从中标单位合同结算总价中扣减,并视情节罚款2000至50000元,并在年度合格供应商评价时将该单位判定不合格。
7、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验收质量标准依照图纸规定与相应国家规范等,未提及部分,以国家的相关规范为准,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发包方与中标方四方共检验收合格。
(十二)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一.投标项目的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二.报价格式
报价(万元) | 备 注 | ||
醋酸一期技改配电房与机柜间电气与消防安装工程 | 清单工程量报 固定总价 | ||
暂列金额 | 5 | 暂列金额用于设计变更及招标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等,按相关条款结算,余额归招标方。 | |
项目总报价 (上面2项合计) | 1、开具9%增值税专票。 2、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利润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支出的所有成本、承包方承担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管理费、机械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卸车费、二次转场费用、保险费用、环保安全措施费用、防疫费、资料费、报验验收费、所有的风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三.项目竣工时间:
四.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六.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七.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八.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1、报价函
2、综合单价报价表(含乙供主材单价)及预算软件版
3、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企业资质、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
5、投标单位近三年业绩(初次合作单位)
(以上资料加盖红章纸质版1套,扫描件、电子版资料与预算软件版装入U盘)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一.投标项目的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二.报价格式
报价(万元) | 备 注 | ||
甲醇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管道安装工程
| 清单内工程量 报固定总价 | ||
暂列金额 | 8 | 暂列金额用于设计变更、图纸中已列项但无量的项目等,按相关条款结算,余额归招标方。 | |
项目总报价 (上面2项合计) | 1、开具9%增值税专票。 2、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利润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支出的所有成本、承包方承担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管理费、机械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卸车费、二次转场费用、保险费用、环保安全措施费用、施工降效费、所有的风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三.项目竣工时间:
四.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六.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七.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八.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1、报价函
2、综合单价报价表及预算软件版
3、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企业资质、授权委托书
5、投标单位近三年业绩(初次合作单位)
6、拟投标项目材料汇总表
(以上资料加盖红章纸质版1套,扫描件、电子版资料与预算软件版装入U盘)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一.投标项目的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二.报价格式
报价(万元) | 备 注 | ||
甲醇气化厂板框带滤机电仪与消防 安装工程 | 清单内工程量 报固定总价 | ||
暂列金额 | 10 | 暂列金额用于设计变更、图纸中已列项但无量的项目等,按相关条款结算,余额归招标方。 | |
项目总报价 (上面2项合计) | 1、开具9%增值税专票。 2、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利润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支出的所有成本、承包方承担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管理费、机械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卸车费、二次转场费用、保险费用、环保安全措施费用、施工降效费、所有的风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三.项目竣工时间:
四.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六.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七.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八.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1、报价函
2、综合单价报价表(含乙供主材单价)及预算软件版
3、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企业资质、授权委托书
5、投标单位近三年业绩(初次合作单位)
6、拟投标项目材料汇总表
(以上资料加盖红章纸质版1套,扫描件、电子版资料与预算软件版装入U盘)
附件:2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附件2:醋酸一期配电房机柜间电气与消防给排水安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xlsx
附件4:板框带滤机管道安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xlsx
附件6:板框带滤机电气与消防专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xlsx
附件7:板框带滤机仪表专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xlsx
附件8:板框带滤机给排水专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xlsx
建安分公司3个安装项目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索普工程计划运行处).doc
附件1:醋酸一期电房及机柜间电气与消防图纸(PDF).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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