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股份2023版操作规程印刷
招标文件
索普股份对2023版操作规程进行印刷,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2023版操作规程印刷;
(二)交货时间: 2023年2月28日前 ;
(二)交货地点:索普股份综合管理部 ;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 9 日 14 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3年2月 9日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2023版操作规程印刷(具体见附件)。
(二)技术要求
1.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2023版操作规程印刷。(需排版)
2. 封面:250g荷兰白卡纸、内页:80g双胶纸
3.此项工作仅作为招标方内部管理资料,投标方不得将相关资料和信息告知除招标方以外的单位(包括政府部门)。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具备安全评价相关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信用证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
(四)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五)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六)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业绩要求。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全部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到一个月后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评标时作为参考。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王惠媛 联系电话:18252939699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王惠媛 电话:18252939699
招标部门负责人:郭佳 电话:13405581160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漏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未到招标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核算工作量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四)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五)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六)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所有。
附见:标的物内容
2023版操作规程印刷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文件名称 | 印刷份数(本) | (约)页数/本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气化厂 | 气化岗位操作规程 | 16 | 378 | |||
2 | 气化厂 | 磨煤岗位操作规程 | 16 | 96 | |||
3 | 甲醇厂 | 甲醇厂净化岗位操作规程 | 11 | 368 | |||
4 | 甲醇厂 | 甲醇厂合成岗位操作规程 | 11 | 321 | |||
5 | 甲醇厂 | 甲醇厂压缩岗位操作规程 | 11 | 154 | |||
6 | 甲醇厂 | 甲醇厂CO膜分离工艺操作规程 | 11 | 58 | |||
7 | 醋酸厂 | 醋酸厂醋酸2#主装置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 30 | 283 | |||
8 | 醋酸厂 | 醋酸厂醋酸3#主装置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 30 | 203 | |||
9 | 醋酸厂 | 醋酸厂醋酸乙酯1#2#装置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 26 | 94 | |||
10 | 醋酸厂 | 醋酸厂醋酸乙酯3#装置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 26 | 144 | |||
11 | 醋酸厂 | 醋酸厂桶装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 15 | 29 | |||
12 | 热电厂 | 热电厂锅炉操作规程 | 41 | 104 | |||
13 | 热电厂 | 热电厂汽机操作规程 | 26 | 70 | |||
14 | 热电厂 | 热电厂化水操作规程 | 31 | 56 | |||
15 | 热电厂 | 热电厂环保操作规程 | 31 | 50 | |||
16 | 动力厂 | 水处理甲醇中间罐区操作规程 | 13 | 50 | |||
17 | 动力厂 | 动力厂水汽班组消防泵房工艺操作规程 | 9 | 28 | |||
18 | 动力厂 | 动力厂水处理班组火炬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 9 | 31 | |||
19 | 动力厂 | 动力厂水处理班组甲醇消防泵房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 9 | 29 | |||
20 | 动力厂 | 动力厂空分岗位12000空分工艺操作规程 | 1 | 32 | |||
21 | 动力厂 | 动力厂空分岗位6000空分工艺操作规程 | 1 | 29 | |||
22 | ADC事业部 | 动力操作规程 | 6 | 67 | |||
23 | ADC事业部 | 干燥操作规程 | 6 | 67 | |||
24 | ADC事业部 | 复配操作规程 | 6 | 57 | |||
25 | ADC事业部 | 仓库操作规程 | 6 | 35 | |||
26 | 硫酸事业部 | 3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发酸岗位操作规程 | 17 | 30 | |||
27 | 硫酸事业部 | 3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运行岗位操作规程 | 17 | 162 | |||
28 | 硫酸事业部 | 3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余热岗位操作规程 | 17 | 77 | |||
29 | 碳回收事业部 | 碳回收事业部尾气回收安全操作规程 | 21 | 80 | |||
30 | 碳回收事业部 | 碳回收事业部碳回收安全操作规程 | 21 | 55 | |||
31 | 质量仓储部 | 原料班组检验规程 | 2 | 156 | |||
32 | 质量仓储部 | 成品班组检验规程 | 2 | 88 | |||
33 | 质量仓储部 | 甲醇分析班组操作规程 | 2 | 89 | |||
34 | 质量仓储部 | 醋酸分析班组操作规程 | 2 | 57 | |||
35 | 质量仓储部 | 环境监测班组分析规程 | 2 | 119 | |||
36 | 质量仓储部 | 事业部分析班组操作规程 | 2 | 76 | |||
37 | 质量仓储部 | 分析仪器操作维护规程 | 2 | 84 | |||
38 | 质量仓储部 | 有机、混合煤浆分析操作规程 | 2 | 34 | |||
合 计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 | 报价(含税价) | 税率 |
1 | 生产设备的三大操作规程印刷 | ||
总价 |
2、交货时间:
3、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4、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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