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有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水池劳务分包,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水池劳务分包;
(二)施工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9月21日;
(三)施工地点:集团公司醋酸厂北侧,动力厂东侧;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1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14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清单:
范围包括10080m³收集池、调节池1座(4.0m*5.0m*3.2m),阀门井3座(4.0m*3.0m*4.0m,3.0m*3.0m*3.9m,2.0m*2.0m*2.7m),,以及附属进排水口施工、管道铺设。具体以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为准(GD1-GD5,JG01-JG09,水池设计总说明1,水池设计总说明2,安全施工说明,桩基平面布置图,池体底平面配筋图,池顶平面布置图,池顶梁平法配筋图,池顶板平法配筋图,池壁平板配筋图)。注:出水口溢流孔大样不包在含标的物清单范围内。
(二)技术要求: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不违章施工、不损坏生产装置设备。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通过招标单位验收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材料(包材料范围详见工作量清单描述)、包小型施工机械、主材由招标方提供(范围详见工作量清单描述)。中标方所购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中标单位所采购材料的规格、材质及施工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详见招标图纸)。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投标单位须具备劳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工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投标单位需有相应劳务资质,以及能录入信息平台的劳务工资专款专用账户。由此产生的管理费、手续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投标方必须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二)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相关资质材料。
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凡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电焊、登高等)的需提供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施工现场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等。
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根据现场施工人员的增减进行配置。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需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提供证书注册有效证明文件。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0分钟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现场察看指导;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投标单位根据我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结合现场踏勘,按照工作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为含增值税固定综合单价,暂估总价,最终工作量按实结算。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已验收的实际工作量于每月20日前申报进度款。招标单位审核后,进度款每月足额支付。未予申报、申报时间超期的进度款不予支付。(每月进度款支付前,投标方需将详细的工资、工作量确认清单提交给招标方审核确认,提交经各工种签字确认的工资单后方可支付本月进度款)。项目验收合格、审计结束且竣工资料交接后一个月付清剩余款项。
为便于总包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前与我单位签署安全施工协议并缴纳安全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总价的2%),施工安全结束后退还全部安全保证金(无息)。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报价依据及报价范围:
1、报价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文件;
(2)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3)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其他的相关资料。
2、报价范围:
(1)部分材料的采购(包材料范围详见工作量清单描述)、运输及施工。
(2)安全文明措施费。
(3)所有材料卸车与可能发生的倒运费用。
(4)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5)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利润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支出的所有成本、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管理费、机械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卸车费、二次转场费用、保险费用、环保安全措施费用、所有的风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报价包括施工期间投标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施工现场内二次倒运;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除定位轴线外)、材料试验配合用工;利润、保险、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切费用。
(6)现场踏勘联系人:
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四号门。
联系人:蒋一,电话:18796005950。
2023年4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五)具体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报价文件只需提供1份;
(六)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预算书、详细钢筋下料单及模板下料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刘亮
联系电话:18852809238
(八)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邮编:212006
招标技术联系人:蒋 一 电话:18796005950
招标业务联系人:刘 亮 电话:18852809238
招标部门负责人:华 毅 电话:1381246640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质量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暂估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候选人。经评审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暂估总价最低者中标。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招标项目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于施工质量等事项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 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如中标方施工力量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方有权安排第二中标候选人进场施工,参照中标方相关单价。
(七)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八)投标人对所供服务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十一)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险(人员以60周岁为界,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历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意外伤害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并承担应承担的全部安全责任。
(十二)中标单位所有带进厂的施工机具(特别是电箱、电缆、焊机等)必须保证其完好性,电箱、电缆及电动工具必须经过股份公司专业电仪部门进行效验。
(十三)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暂估总价(含税)为 (小写); (大写);税率 %;
2、报价格式:详见附件工作量清单(需盖章)。
3、竣工时间: ;
4、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5、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对标书的偏离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doc
水池劳务分包清单报价单-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 4.8.xls
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水池劳务分包)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索普工程计划运行处)2023.4.8.doc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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