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硝酸银一批,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硝酸银;
(二)交货时间:2023年7月12日前;交货地点:索普新材料仓库;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12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硝酸银 | AR 100g/瓶 | 瓶 | 20 |
(二)技术要求:报价时投标人必须将产品型号、明细报价。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报价文件需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爆备案证明等;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五个以上业绩,在我公司有相关业绩的不需要提供,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做废标处理。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13%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并入账三个月后支付90%,10%留作质保金(承兑汇票)。报价为含税价。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1.采用线上投标需严格按照1688线上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如需上传报价单需加盖报价章,同时上传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材料。
2.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正副本各1份,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
邮编:212000
商务联系电话:杨晨 15006106329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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