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煤气化装置
工程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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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文
件
邀请招标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 年 4 月 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工程地质勘察合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项目名称 | 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煤气化装置 | |||
建设单位 |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 工期 | 18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镇江市象山镇长岗 | |||
建筑工程 | 招标范围 | 工程勘察 | ||
联系人 | 蔡可庆 | 投标保证金数额 | 无 | |
电话 | 13775352194 | 工本费 | 无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60天内有效 |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 年 4 月 11 日17 时 | |||
开标时间 | 时间: 2019年4 月12 日 10时 | |||
地点: 江苏索普(集团)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内。勘探区域见附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对该场地地形勘察进行邀请招标。投标方所提供的勘探文本需经市规划院审核盖章。
2、投标资格及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和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地质勘察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力量。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不予承担。
4、投标预备会和现场考察
4.1投标人应进行详细地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业主对投标人进行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
4.2现场考察后的问题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业主将给予必要的书面答复。
5、招标文件的内容
5.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5.1.1投标人须知
5.1.2工程地质勘察合同主要条款
5.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5.1.4评标办法
5.1.5投标报价。
5.1.6在投标时间前招标人发出的各类补充文件。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投标文件格式以及基础资料。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不论是否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保密,并对提供或泄露给第三者承担相应责任。
6、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2天之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问题。此书面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将发给所有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澄清要求的,可以以颁发修改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修改书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经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
7.3招标人为本招标项目所发出的一切文件及按规定发出的修改书(应该加盖业主签章),均应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本工程的设计要点和总平面布置图,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制定合理的工程勘察方案(合理布置钻探点、静力触探点及取样试验等)并确定报价,勘察方案应满足后期工程设计和审图中心的审核要求。投标单位按照工程勘察实施的范围、工作内容、后期服务等自行报价。本工程按最低价中标。
9、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以下内容:
9.1投标函;
9.2授权委托书;
9.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9.4投标报价一览表;
9.5技术方案;
10、工程地质勘察费用报价
10.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工程地质勘察费用报价是指为完成项目勘察工作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包括:勘察设计方案制定、工程勘察报告送审并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以及钻探施工费、静力触探费、取样费、标贯测试、重型动力触探、工程勘察技术费、室内试验费、室内试验技术费、波速测试费、设备进出场费等,提供八套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工程后期勘察服务费、工程桩判岩服务费等最终为完成该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取费以国家现行《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市场价位自行报价。本工程按最低价中标。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重要变更等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的有效期。
12、投标保证金(无)
13、投标文件的包装和装订
13.1投标文件为一份正本文件及一份副本文件。
13.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13.3投标文件正、副本合在一起包装。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并盖骑缝章。
15、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并将原封退还投标人。
16、投标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过程保密
17.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17.2投标人在此过程中对业主施加影响和任何努力,都将导致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
18、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9.1招标单位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勘探技术方案;
(2)勘察人员技术力量;
(3)工程地质勘察报价;
20、合同授予的条件
2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1、中标通知书
21.1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组成部分。
21.2 按“须知”规定,在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22、未中标投标文件
22.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退还给投标人。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
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承担 的地质勘察。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天(日历日)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件:授权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煤气化装置
项目地点:江苏省镇江市象山镇长岗
工程重要性等级:二级
2、勘察阶段和等级:
勘察阶段:详细工程勘察
勘察等级:不低于乙级
3 适用标准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GJ72-2004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 50083-1997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123-199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266-2013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 50218-2014
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相关规范和规程
4、 建构筑物特性及荷重:
见《勘察委托书及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勘探范围:1、2、3、4
5、勘察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和《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要求,按不同建、构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应做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并应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做出论证和建议。主要应进行的工作包括如下但不限于此的内容:
5.1按单体建(构)筑物或建(构)筑物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要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持力层、基础埋深、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5.2 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5.3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5.4 对建筑物所处的边坡及边坡挡墙的稳定性做出评价;阐述挡墙上端内侧是否适合作建构筑物的基础持力层;提出基础埋深及基础附加应力对边坡的稳定性分析。
5.5 对深基坑开挖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地面变形、邻近工程的影响。预测施工中可能产生大量坍塌或涌砂;涌水的地段等。提出超前支护措施或其它可能采取的支护结构方案和设计参数。
5.6 详细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提供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当桩端持力层为基岩时,宜采取岩样进行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必要时尚应进行软化试验。
5.7 查明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冻结深度,当基坑降水设计时尚应查明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提供地层的渗透性的各项技术参数,提出水、土及地下矿物质对建筑材料和金属的腐蚀性评价。明确提出抗浮设计水位和抗渗设计水位。
5.8 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5.9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沉降,差异沉降或整体倾斜。 当采用室内压缩试验确定压缩模量时,试验所施加的最大压力应超过土自重压力与预计的附加压力之和,试验成果用 e-p 曲线表示(例如提供Es1-2,Es2-4...曲线图)。
5.10 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的建议,按以下要求进行阐述:
5.10.1明确桩基的类型(端承桩、摩擦桩、复合地基等),阐明持力层的名称、桩的长度及各项设计参数,确定单桩承载力和群桩的沉降以及选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如果采用复合地基,还需明确复合地基的材料,处理完后可能达到的地基承载力,提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和桩承载力特征值估算表。
5.10.2对桩基承受水平荷载、侧向推力及位移作出合理估计。并提供估算结果一览表。
5.10.3分析桩侧堆载,桩侧开挖引起地基土的水平移动对桩基础的作用。
5.10.4分析桩基施工及挤土效应对临近已有工程的影响,提出保护措施及监测方案。
5.10.5提出桩基沉降计算参数,估计单桩和群桩的沉降量,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5.10.6对欠固结土和有大面积堆载的工程,应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并提供负摩阻力系数和减少负摩阻力措施的建议。
5.10.7评价成桩的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和提出桩基施工的注意事项。
5.11 判断是否存在液化土并提出液化等级及液化深度,如果有液化侧向扩展的地段,分析土流动时的侧向作用力。
5.12 对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作出评价和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并提出勘察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建筑场地类别,特别应判明场地内是否存在断裂带和断裂带的分布范围及活性,划分对建、构筑物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判明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5.13 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对深基坑开挖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地面变形、邻近工程的影响。预测施工中可能产生大量坍塌或涌砂;涌水的地段等。提出超前支护措施或其它可能采取的支护结构方案和设计参数。
5.14 填土应根据物质组成和堆填方式进行分类,调查填土的来源、堆积年限和堆积方式,查明填土的分布、厚度、物质成分、颗粒级配、均匀性、密实性、压缩性和湿陷性。查明场地挖填方区分界线。判断回填土层对桩基是否会产生负摩阻,并提供相关设计参数。
5.15 填土的压缩性和湿陷性应采用现场原位试验确定;对压实填土应测定其干密度,计算压实系数;提供填土的压缩模量,并预估填土的后期沉降。压实填土地基承载力,应通过静载荷试验并结合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标准贯入等原位试验结果综合判定。现场静载荷试验,要求压板面积≥2.0㎡,试验要点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附录A执行。
5.16 填土的岩土工程评价应阐明填土的成分、分布和堆积年代,判定地基的均匀性、压缩性和密实度;必要时应按厚度、强度和变形特性分层或分区评价。当填土底面的天然坡度大于20%时,应验算并阐述其稳定性。
5.17 提出人工填土的承载力、压缩模量、压实系数等计算参数和质量评价,以及地基处理措施的建议。
6、勘探点布置
6.1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线布置,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加密。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和勘探点的布置以及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分化情况等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符合规范GB50021第4.1.15~4.1.17条。
6.2 勘探点布置详见《岩土工程勘察布点图》,控制性钻孔占总勘探孔数约1/3。
6.3 勘察单位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以确保勘察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7、勘探孔深度及终孔要求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7.1本工程的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达到预计桩长以下5d(d为桩径),且不得小于3m,建议深度不小于30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下卧层验算要求,对需验算沉降的桩基,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建议深度不小于40m。
7.2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同时满足以下原则确定:
7.2.1确定桩基持力层和稳定地层厚度,钻至预计深度遇到软弱层时,勘探孔深度应予以加深或钻透;
7.2.2判明桩基持力层范围内有无软弱下卧层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7.2.3满足桩基变形计算深度和下卧层验算要求,当地基条件较好而推荐采取天然地基方案时,也应满足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要求;
7.3勘探单位根据现场地质的复杂程度可及时调整勘深度,并及时向设计人员反馈情况。
8、取土试样孔和原位测试孔数量要求
8.1取土试样孔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结合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其数量不得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2/3。钻探取土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当在地基主要持力层内,对厚度大于50cm的夹层或渗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孔内原位测试。
8.2为基坑工程设计进行的土的抗剪强度试验,应满足规范GB50021第4.8.4 条的规定。
8.3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量。
9、勘察单位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9.1勘察单位应按规范提供岩土工程评价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拟建工程概况。
勘察方法和工作布置。
现场地形地貌、地层、地质结构、岩土性质及均匀性。
各项岩土技术指标,包括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和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地下水的埋藏状况、类型、地下水位及其变化。
水和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评价。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土的冻结深度、冻胀性和膨胀性。
场地液化和地震效应性的评价,场地类别的划分。
桩基的设计参数、桩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的建议。
基础持力层、基础埋深、地基处埋和其它工程地质问题的结论和建议。
人工填土的承载力、压缩模量、压实系数等计算参数和质量评价,以及建议地基处理措施。
道路、停车场和铺砌基层做法的建议。
9.2报告应附上以下图表,但不限于此:
钻孔布置图和钻孔柱状图
工程地质剖面图
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岩土工程特性表
标准贯入试验成果表
地基动力参数(按GB/T50269-2015《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附录A提供参数)。
天然地基、桩基持力层层顶等高线图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进行评标。即对投标人的勘察资质、勘探技术方案、勘察单位的技术力量、勘察报价、勘察工期等进行综合考虑,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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