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常年商标法律顾问招标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商标法律专业机构在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持续高效、依法决策、充分维权中的作用,本单位拟对2019-2021年度商标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2019-2021年度企业常年商标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服务内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成立且有相关资质的商标事务所(相关证件);
2、投标人近三年内(成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日起)无不良执业记录、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响应时间快,服务意识好,监测机制完善,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能够根据企业需求迅速给出优质解决方案;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服务内容
1、为公司解答有关商标法律咨询、依法提出建议或者意见;
2、指导、协助制定、审查和修改涉及商标文件、协议、合同等各类商标法律文件或商标法律事务文书;
3、 应公司要求参与一般性商标法律服务的磋商、谈判,进行商标法律分析、论证;
4、应公司的要求,就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商标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商标谈判协商、调解;
5、参与处理有关商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为公司提供有关商标法律学习培训或进行授课;
7、提供核心商标大陆公告监测、大陆商标续展信息监测、国际商标续展信息监测(包含马德里)、香港企业字号监测、香港企业字号行政投诉维权案件、大陆企业字号不正当竞争维权案件等知识产权年度服务;
8、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涉及商标的事务。
五、报名材料
1、企业常年商标法律顾问报价及相关收费标准;
2、近三年类似的工作业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相应资格注册人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材料;
6、相应资质证明材料或其他愿意提供的能力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符合资格要求。获取公告文件时的资料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评定方法
1、评审工作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
2、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本次招标采用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和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6日9:30。
2、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执业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3、递交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人。
4、联系人法务室:秦璐璐 电话:0511-88995150,13646100561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七、综合评议时间、地点
评议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10:00
评议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101号,三楼纪委会议室
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一月二日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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