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AEO一般企业认证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公司: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对AEO一般认证业务进行公开招标,鉴于贵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业绩和商业信誉,现特诚挚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次招标。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0年5月18日。
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5月27日15:00之前。
3.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15:00。
招 标 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联 系 人:刘梦楠
联系电话:0511-88786985,1575101997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概述:
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签定合同的依据,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AEO一般企业认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小组议标后选择中标单位。
2.任务概况:
2.1认证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认证主题:索普化工AEO一般企业认证。
3.需提交的材料
3.1投标方提供报价单(见第三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方提供《营业执照》。
3.3投标方提供AEO一般企业认证成功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近一年来海关颁发的AEO一般企业认证证书(化工行业优先提供)及投标方与该中国国内企业签订的关于委托投标方进行AEO一般企业认证的合同(金额可以覆盖不可见),证书及合同提供份数不限,原则上越多越好,证书和合同内容需相互印证,上述证书及合同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方公章。
3.4以上资料按顺序装钉,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
4.投标要求
4.1本次招标按照第三章中报价单各项内容进行填写。
4.2报价包含此次认证一切费用,如投标方认证过程实际费用超过该金额,则由投标方承担。
4.3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4投标方收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书起应根据招标书要求,制作成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必须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于2020年5月27日15:00前,将投标书送(寄)达索普化工市场营销部。为防止寄件未能及时到达,双方联系人员在寄出后第一时间将快件号以微信的方式告知对方,并保留相关信息。
4.5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等,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的补充通知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4.6招标文件的修改。至招标前招标方都有以补充通知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方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方起约束的作用,与本招标文件同等生效。
4.7合同期内,如国家有新的政策要求,则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执行。
5.投标顺序
5.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的补充通知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的作用,与本招标文件同等生效。
5.2开标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27日开标
6.招标方式
6.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与招标方签订书面合同。
6.2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
7.付款方式:招标方以一票制(含增值税)、现汇方式付款,招标方在合同签订后预付中标金额的40%,辅导服务完成后付40%,在招标方通过AEO一般企业认证后付20%,每次付款均在招标方收到投标方开出的发票后次月安排。
8.认证周期:6个月以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中标合作单位启动AEO认证项目开始计起。
9.无效投标:
9.1投标文件未密封。
9.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
9.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9.4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9.5投标单位有串标行为的。
10.开标与评标
整个招标过程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在招标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10.1招标工作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10.2评标组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0.3评标组对各投标公司的基本情况、报价、业绩、付款方式、资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10.4评标细则
(1)商务部分(70分)
投标公司报价得分占比70%
(2)综合部分(30分)
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如2019年辅导通过AEO认证的公司数量以及辅导通过的公司中化工行业占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其他相关业绩等共占比30%
10.5评标组不向未中标公司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其投标文件。
10.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邀请招标:
(1)出现影响邀请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我公司认为投标公司资质、方案、技术等均不能满足要求的;
11.定标
11.1我公司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以避免因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而引发恶意低价竞标。
11.2中标公司一旦被确定,其他未中标公司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影响中标决定。
12.中标通知
12.1评标结束后,我公司适时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公司。
12.2若中标公司因故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则综合评分第二名投标公司有顺序递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但具体事项须经我公司与顺序递补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
13其它条件:
13.1投标方于收到预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AEO认证项目,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应的工作;
13.2若在中标合作单位辅导下,索普化工未能通过AEO一般企业认证,中标合作单位需要提供服务直至索普化工通过AEO一般认证。
14.违约责任:
14.1若认证时间超出所规定期限,招标方有权视后果严重性对投标方剩余服务费扣款并保留起诉权利。如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合同不执行,中标方应全额退还招标方已付资金,同时招标方视损失程度保留起诉中标方的权利。
14.2对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标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第三章 报价单
投标单位报价:
序号 | 标的 | 报价(现汇价) | 备注 |
1 | 索普化工AEO一般企业 认证 |
说明: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此报价金额包含投标方此次认证中所有费用,含增值税,如实际金额超出金额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2.本报价单盖章有效,盖章后视为投标单位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认可,不明之处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3.本报价单必须采用一次性密封投标,用密封条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异地的投标单位可通过特快专递密封报价(为保障投标书到达的及时性,请采用EMS或顺丰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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