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环保设施
项目安全评估(论证)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8号)、《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评估(论证)工作的通知》(镇应急发【2020】28号)等文要求,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预案编制以及环保设施安全现状评价工作进行联合招标。
招标概况:
1.预案编制工作。完成索普化工基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招标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环保设施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完成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安全评估(论证)工作,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招标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作要求
1、预案编制工作
完成上述两个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内容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要求,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2、环保设施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完成股份公司环保设施安全评估(论证)工作,内容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百安全生产法》、《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评估(论证)工作的通知》(镇应急发【2020】28号)要求,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3、完成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及备案工作;60日内完成环保设施安全评估(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4、验收标准:完成预案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顺利完成备案。
5、费用包括:报价包含预案(评估)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交通差旅费、发票税金(须注明税率)等所有费用。
6、合同签订后,立即启动相关工作。
7、付款方式:专家评审通过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一个月内付款(承兑汇票)。
三、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安全技术咨询,注册资本50万以上。
2、投标方守法诚信、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3、投标方应该具备安全技术咨询或安全评价资质,有同类应急演练工作经验,资信良好。应不少于2名化工类专业人员参与预案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化工高级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信用证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
2、技术咨询工作进度安排
3、报价总价及明细(含税价,注明税率、支付方式),并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五、付款方式:
专家评审通过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一个月内付款(承兑汇票)。
六、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2.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小组由集团公司商务部、环安部、纪委以及股份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4.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5.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6.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7.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三(2)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日9:00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电话:0511-88995862;严工,电话:0511-88995164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日10:00时
八、评标依据: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投标报价书
一、标的物名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环保设施安全评估
二、报价:(含税价,包含预案编制、专家评审等)
项 目 | 总价(万元) | 税率(%) |
索普化工基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 | ||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 |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项目安全评估(论证) | ||
合计 | /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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